北京時間9月26日,天津權健足球俱樂部官方下發對張修維的內部處罰決定及聲明,文件稱張修維已經深刻認識到所犯錯誤行為的嚴重性,同時愿意接受中國足協以及俱樂部對其的任何處理決定,俱樂部方面的處罰為停薪6個月,僅按照天津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其生活費,并責令其向社會公開道歉。
北京時間8月16日,天津交警通報一起事故,天津某俱樂部球員張某某因為醉酒駕駛汽車與6車相撞,目前已被警方控制。而這位張某某就是權健新星,被譽為“中國魔笛”的小將張修維。
天津交警情況通報:8月15日凌晨4時41分,天津警方接到報案稱,和平區岳陽道與昆明路交匯處發生交通事故。經調查,肇事者為天津某足球俱樂部球員張某,其駕車經過該路段時與停放在路邊的6輛機動車發生碰撞,造成7輛機動車受損,無人員傷亡。經檢測張某某在駕駛時處于醉酒駕駛狀態,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89.3mg/100ml。目前,肇事者已被警方控制。16日晚,張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9月26日,天津權健足球俱樂部官方對外發布了對張修維的內部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天津權健足球俱樂部現就運動員張修維相關事件處理情況向社會各界通報如下:
一、“張修維事件”發生后,我俱樂部對張修維事件進行了深刻反思和自行。痛定思痛,深感我俱樂部在球員管理上和教育上的缺失。張修維事件雖為球員個人行為,但卻損害了中國足球整體形象,并對社會公眾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二、張修維本人早已深刻認識到所犯錯誤行為的嚴重性,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感到懊悔和羞愧,愿意承擔尤其錯誤行為而產生的一切后果,愿意接受中國足協和我俱樂部對其作出的任何處理決定。
三、根據天津權健俱樂部管理規定,決定對球員張修維進行以下處罰:
1、暫停發放張修維相關薪金6個月。在此期間,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其生活費及“五險一金”。
2、責令張修維本人認真反思、自省、悔改,并向社會公眾道歉。
今后,天津權健足球俱樂部將強化對各級球隊、球員的管理教育工作,增強法律意識,提升職業素養,遵守賽事規則,嚴守道德準則!以實際行動為實現中國足球夢作出應有貢獻!
天津權健足球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