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于19日上午對中超、中甲俱樂部2019年冬季注冊轉會期內完成轉會手續的球員進行公示。其中共有塔利斯卡、保利尼奧等四名外援已繳納調節費。
2017年夏季中國足協開始推行調節費政策, 在2017年夏季注冊轉會期內引入外籍球員資金支出超過4500萬元人民幣/人、引入國內球員資金支出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人的相關俱樂部,應等額繳納引援調節費用。
該筆費用納入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用于資助中國足球公益活動、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促進普及足球、推動足球科技進步及公益性設施建設和服務國家振興足球戰略和發展規劃。
2018年,中國足協宣布繼續施行調節費政策,并在規定中對引援調節費的收取規則進行了完善,同時也針對逃避繳納調節費的行為發布了處罰措施。
過去的冬季轉會期,中超在四大帽的限制下明顯降溫,金元足球勢頭不再,但依然有費萊尼、哈姆西克和登貝萊等頂尖球星登陸中國。其中還包括廣州恒大從巴薩買斷保利尼奧。
根據《關于限制高價引援的通知》要求,按照《關于在2019賽季中超、中甲聯賽繼續執行引援調節費政策的通知》,中國足協于3月19日至6月30日對中超、中甲俱樂部2019年冬季注冊轉會期內完成轉會手續的球員進行公示。
公示中顯示,山東魯能外援費萊尼、廣州恒大外援保利尼奧、塔利斯卡以及大連一方外援哈姆西克都已繳納調節費。本次公示時間為3月19日至6月30日。
中國足協表示,在公示期內,相關單位和個人可實名舉報并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俱樂部在轉入球員的過程中,存在逃避繳納引援調節費的事實和行為。接到舉報后,經中國足協核實,涉及的俱樂部將給予扣除2019賽季聯賽積分的處罰并應補繳引援調節費。同時,中國足協將暫停該球員的參賽資格,直至俱樂部補繳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