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網綜合報道:記者從民航局網站獲悉,中國民用航空局起草《民航旅客國內運輸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指出,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在銷售客票時,不得以默認選擇方式為旅客做出購買付費服務的選擇。
2018民航局擬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zqyj.chinalaw.gov.cn/index
修訂本規章的指導思想是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為本,以“真情服務”為工作要求,以規范國內旅客運輸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切入點,加強國內航空旅客運輸服務管理,切實提升民航服務質量。》》民航局擬規定:機票默認搭售最高罰3萬
《征求意見稿》提到,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在銷售客票時,應當明確告知旅客實際承運人、票價、行李尺寸要求、航空運輸過程中的收費服務及費用標準等航空運輸服務的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并保存已履行告知義務的相關證據。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在銷售客票時,不得以默認選擇方式為旅客做出購買付費服務的選擇。》》機票默認搭售最高罰3萬
《征求意見稿》指出,旅客自愿變更客票的,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應當按照旅客購買客票的票價適用條件辦理。因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導致航班取消、延誤、提前、航程改變、艙位等級變更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時,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承運人應當在有可利用座位情況下為旅客辦理客票改期,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改期費用,產生的票價差額由旅客承擔;旅客要求簽轉的,原承運人在征得新承運人同意后,應當為旅客辦理簽轉手續并且不得收取簽轉費用。簽轉產生的票價和行李運輸費用的差額由承運人退還旅客或者由旅客補足。
《征求意見稿》還指出,因航班取消、延誤、提前、航程改變、艙位等級變更或者不能提供原定座位導致旅客非自愿退票的,在客票完全未使用時,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應該退還旅客全部票款,不得收取退票費。旅客因傷病要求退票時,符合條件的,不得收取退票費。殘疾軍人、殘疾警察、兒童旅客、嬰兒旅客已購特種票價機票要求退票的,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不得收取退票費。
《征求意見稿》提到,對于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禁止運輸的旅客或者行李;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旅客;旅客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行李;辦理乘機手續時出具的身份證件與購票時身份證件不一致的旅客,承運人應當拒絕運輸。
《征求意見稿》指出,因超售導致旅客在登機口自愿放棄行程或被拒絕登機,承運人應當做好后續服務工作。為旅客安排的后續航班離站時間與旅客原購客票上所列明的航班離站時間間隔在2小時以上,承運人應當為旅客提供免費餐食。為旅客安排的后續航班離站時間與旅客原購客票上所列明的航班離站時間間隔在6小時以上,旅客要求住宿的,承運人應當提供免費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