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贄(1527~1602),漢族 ,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員、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 李贄初姓林,名載贄,后改姓李,名贄,字宏甫,號卓吾,別號溫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舉人,應會試。歷共城教諭、國子監博士,萬歷中為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湖北麻城芝佛院[4]。 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雜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被誣,下獄,自刎死。他在社會價值導向方面,批判重農抑商,揚商賈功績,倡導功利價值,符合明中后期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要求。其重要著作有《藏書》、《續藏書》、《楚書》、《續焚書》、《史綱評委》及批點《水滸傳》、《西廂記》、《拜月亭》等。
生平經歷
李贄,原籍河南,原姓林,名載贄,于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年11月23日)農歷十月廿六日出生于福建泉州府南門外。元朝以后遷來福建。李贄幼年喪母,隨父讀書,學業進步迅速。自幼倔強,善于獨立思考,不信回教,不受儒學傳統觀念束縛,具有強烈的反傳統理念。他在社會價值導向方面,批判重農抑商,揚商賈功績,倡導功利價值,符合明朝中后期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要求。
李贄12歲開始作文,反對孔子把種田人看成“小人”。26歲中舉人 。30歲至45歲為官,先后任河南輝縣教諭、南京國子監博士、北京國子監博士、 北京禮部司務、南京刑部員外郎和郎中,最后出任云南姚安知府。
萬歷九年(1581年),李贄從云南辭職回加到湖北黃安,住在朋友耿定理家,撰寫一些讀史的文章,并教授耿家子弟。萬歷十二年耿定云世,他移居麻城。第二年派人送家眷回泉州,自己一人住在麻城芝佛院,致力于讀書、講學和著述,歷十多年,完成《初潭集》、《焚書》等著作。收入《童心說》、《贊劉諧》、《何心隱論》及與道學家耿定向反復論辯而撰寫《答耿中丞》、《答耿司寇》等書答、雜述、讀史短文和詩共6卷。揭露道學家們的偽善面目,反對以孔子的是非觀為是非標準,批判的鋒芒直指宋代大理學家周敦頤、程顥、張載、朱熹。
李贄倡導絕假純真、真情實感的“童心說”。李贄在麻城還多次講學,抨擊時政,針砭時弊,聽任各界男女前往聽講,并受到熱烈的歡迎。萬歷十六年(1588年)夏天又剃頭以示和鄙俗斷絕。這對傳統思想造成了強烈的沖擊,被當地的保守勢力視為“異端”、“邪說”,群起圍攻,要把他驅逐出境。李贄旗幟鮮明宣稱自己的著作是“離經叛道之作”,表示:“我可殺不可去,頭可斷面身不可辱”,毫不畏縮。
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李贄應巡撫梅國楨之請往山西大同,著《孫子參同》,修訂《藏書》。秋,到北京,住在西山極樂寺,撰成《凈土訣》,次年春天到南京,將自己的零星著作匯成《老人行》,并再度研究《易》,撰寫《易因》,最后編訂其巨著《藏書》。《藏書》共68卷,系紀傳體史論,論述戰國至元亡時歷史人物約800人,對歷史人物作出了不與傳統見解茍合的評價,旨在反對儒學。如他贊揚秦始皇是“千古一帝”,武則天是“政由己出,明察善斷”的“圣后”。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在山東濟寧編成《陽明先生道學抄》、《陽明先生年譜》。
萬歷三十年(1602年),禮部給事中張問達秉承首輔沈一貫的旨意上奏神宗,攻訐李贄。最終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罪名在通州逮捕李贄,并焚毀他的著作。李贄入獄后,聽說朝廷要押解他回福建原籍,他感慨地說:“我年七十有六,死以歸為?”于是憤而以剃刀自刎。死后,馬經綸把他收葬于北京通州北門外馬寺莊迎福寺側(現北京通州西海子公園內),今墓地尚在,被列為北京市文物保護。
李贄的一生充滿著對傳統和歷史的重新考慮,這也是明朝后期社會思想變革的一個聚焦般的體現。
萬歷三十年三月十五日,李贄自刎獄中,留下一偈:“壯士不忘在溝壑,烈士不忘喪其元。”
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李贄的學生汪可受,以及梅掌科、蘇侍御捐銀錢為李樹碑。據說“卓吾血流二日以歿,慘聞晉江,士庶甚閔,于晉江西侖作溫陵先師廟,頗奉香火,后毀于兵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