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胸舞》是福建最有代表性的民間舞蹈之一,主要流行于閩南地區,特別是泉州市鯉城區浮橋王宮、江南亭店、上村等社區。考其淵源,甚為古遠,從其別具一格的草繩頭箍、赤膊上身及粗獷之舞步諸方面考察,專家認為乃古閩越族舞蹈之遺存,其根據有下述幾點:
古閩越人居八閩大地,亞熱帶氣候使蛇類大量繁殖,故閩越人,以蛇為圖騰崇拜,并在祭祀舞蹈之時,舞者頭上特別箍上一個草繩箍,前端向上翹起三、四寸,末端扎上一段紅髻索,舞動之時,那節扎有紅髻索的草繩宛如蛇頭抖動,既有好看的形象,又寓對蛇神崇敬之意。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稱,閩字從門內一蟲。而拍胸舞者頭頂上的草繩箍極似篆書的蟲字。可證“拍胸舞”淵源之古遠。
“拍胸舞”者頭上草箍系以稻草搓扎做成,考古證明,我國水稻種植始于史前之閩越族,泉州永春地區發現有史前種稻遺跡,廈門大學《福建考古》曾作記載。古閩越人祭祀時常把稻草捆扎身上,此古俗至今仍保留在同一文化范疇“巴楚文化”的“土家族”祭祀舞蹈中,泉州拍胸者舞蹈時把稻草扎成草箍套于頭上,既是古閩越稻文化的一種遺存,也是蛇圖騰文化的遺存,同時也是古閩越族祭祀舞蹈之遺存。
拍胸舞者赤裸上身及雙足,選取健壯男子為之,舞步粗獷威武,體現了保留至今的原始、簡單而古樸的歷史屬性,拍胸舞者至今還保留著不舞則已,舞則淋漓盡致,直至拍得遍體通紅,才能表達出興奮激昂的情緒。這種近乎野性宣泄式的舞風,體現出閩越先民們的原始生活環境和精神風貌。
遠古時,舞蹈表演一般較為簡單,故古書有云“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入闋”的記載,這可以說是最原始的舞蹈。古閩越人祭祀之時,他們用自己的手掌拍擊(閩南語為“抉”)自己的雙掌、雙臂、雙肩及雙腿等部位使之發出響亮的聲響并以此作為舞蹈之節奏,使原始粗獷的舞蹈有了后來稱為“七拍”的節奏。
同其他文藝形式一樣,拍胸舞由祭祀之舞逐漸衍化為民間的一種形式獨特的舞蹈,自是正常之事。而拍胸舞的傳承自有自己獨特的人文歷史軌跡,秦漢時閩越族被徙江淮間,最終被滅國滅族,中原漢人自秦漢至晉唐大批進入閩越故地并成為閩越地之主體,使原來為數不多躲避遷徙的閩越人再次被逼逃入深山海陬,甚至改族換姓而逐漸消失,小部份留居城鎮的原閩越族人生活無著基本淪為城市貧民或乞丐。為了生活,他們依靠族傳的拍胸舞沿街乞討度命,流傳下來;故拍胸舞也有過“乞丐舞”之別稱,乃種族壓迫使然。
自唐代以后,泉州即為中國四大對外通商口岸,有“云山百越路,市井十洲人”之海交繁榮景象,而繁榮的經濟和寬容的性格促使泉州文化宗教、歌舞百戲之興盛。而這也成為“拍胸舞”長期保存,生生不息的社會原因。
古代有“事死如生”之傳統觀念,故閩南泉州為亡故親人辦喪事做功德超度亡魂甚為盛行,而民諺有云“生當蘇杭二州,死當福建泉州”。即指泉州一帶大辦喪事成風。而每一場喪事,定必有一隊拍胸舞,既為喪事辟邪祛災納吉,同時也為這場喪事增添熱鬧氣氛,而這也正是這種淵源古遠的民間舞蹈能長期流傳、薪傳不衰的沃壤。
應該特別指出的是,這種古老的拍胸舞,竟然在宋元時代被新生地方戲曲的編導者所看中。在根據《唐傳奇》的《李娃傳》改編的宋元南戲《鄭元和和李亞仙》一劇中的“蓮花落”一折,把鄭元和上京赴試,途中因迷戀歌伎李亞仙,三千兩金盤纏用盡,流落街頭與眾乞丐為伍的情節戲劇化藝術化,由幾個乞兒扮成“拍胸舞”者,頭戴草繩箍,赤膊上身,踩著“七擊”的舞步,唱著“三千兩金”的南曲,沿街賣唱,自訴身世,獲得極好的演出效果。鄭元和的故事隨著梨園戲的影響廣為傳播,為觀眾所熟悉和喜歡,反過來影響“拍胸舞”,使宋元以后的“拍胸舞”在閩南及海內外地區更廣泛傳播,長盛不衰。
解放以前,當時流浪的民間藝人三五成群,手持漁鼓,腰扎草繩,頭結草辮,沿街舞蹈行乞,在舊時代的古城泉州隨處可見。解放以后民間舞蹈工作者多次深入民間調查搜集、整理、加工《拍胸舞》,使《拍胸舞》繼續傳衍生息,保留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