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民俗中的送禮禁忌
忌以手巾、扇子、剪刀、雨傘贈人
1.泉州話“巾”和“根”同音,俗話有“送巾現斷根”之說, 喪事完畢后都要送手巾給吊喪者,用意在于讓吊喪者與死者“斷絕”往來。因此如平時贈人手巾,也是要令人不禁想起不吉利的喪事或斷交 之意。
2.扇子則只在夏季扇涼,一到深秋就棄之不用。泉州話“扇”和“見”偕音,俗話有“送扇,無相見”,所以“扇”禁忌作為禮物的。
3.剪刀,總是讓人想起“一刀兩斷”、“一剪兩斷”,在贈予者與受贈者之間不但有斷交 之意,更是不能作為禮物。
4.北方有的地方因“鐘”、“終”同音,禁忌送鐘。閩南人卻反而沒有此忌。過去人家結婚時,,還往往把別人送的時鐘擺在相當顯眼的地方 。
除外;雨傘也是不宜作為 禮物的。泉州話“傘”、“散”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