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漁業生產
泉州枕山負海,瀕海之民多以捕魚為業。始纂于明代嘉靖年問的《崇武所城志》,在《生業》篇中,對崇武漁業生產中的捕魚工具和捕魚方式,是這樣記載的,“冬春則綸帶魚,至夏初則浮大縺取鰢鮫、鯊、鯧、竹魚之類,夏中則撒(學字頭下面一個魚字)縺、鰛縺,秋中則旋網取金鱗、鲃(魚旁一個錄字)、毒等。凡魚依四時時之氣而生,其至亦乘四時之氣而至。漁者隨時設網待之,誠哉,近水知魚性!然船有大小(舟加華)(舟加答)、
艦(舟加答),艦近綸帶魚,人純用之,以船輕便而易動。且堅致可駕遠而耐風波。其山前、吳產二宗居民則另設密網,于春冬之季專取白蝦,每人置數張,用杉木作筐,柏木作(木加戈),安置海中,半浮半沉,隨潮轉移,名曰風鼓網。蝦隨潮群入其中,得利甚多而為費少。但網苦于奸人乘夜盜取,及惡風飄蕩,有得不償失者。東西澳、后海澳,人各沿海拖大網,施罟網,取小魚、烏魚、鱸、(魚旁加會)鯽、白丁蝦、鎖管、衛螺、香蟳螺之屬,難以名舉。”這是根據當地年處地理條件、魚類品種及其習性、季節等方面的具體情況而形成的捕魚方式和習俗。記載中提及當時漁業生產中存在著“網苦于奸人乘夜盜取”的陋習。
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泉州漁民積累了下少經驗,并總結出許多語言生動、簡明扼要的漁諺。如石獅蚶江的漁民說:“二八好行舟。”囚為二月八月氣候溫和,沒有臺風威脅,也沒有強大的北風,風向時南時北,對南來北往之行舟均適宜;“六月上紅云,勸君莫駛船”,如果六月間天上偶有紅云,那么三天內就必定有強風或臺風,不宜出航;“四月割(絞絲旁加一個袞)走”,要是四月間發雷,這就警告人們,風暴隨后即到,尚在海上放(絞絲旁加一個袞)捕魚的漁般,連收(絞絲旁加一個袞)的時間都沒有了,要立即割掉(絞絲旁一個袞)繩,急速返港避風。惠安崇武漁民的諺語有“海水在分路,無風便是雨”、“谷雨是北風,山空海也空”、“只驚七月半水,不驚七月半鬼”、“冬至、上元邊,白魚游來要吃圓(湯圓)”、“大寒交春,魚蝦向外奔”、“海水一日晚五里(半小時)”,等等。
還有一些與漁業生產有關的民俗,比如,每逢過年,漁船上都要張貼春聯。春聯的內容體現了漁民們盼望“順風順水順人意,得財得利得大時”的美好意愿。春節過后,漁船首航,漁民認為這是關系一年生產好壞和安全的大事,要到大后廟卜杯確定出海的日子。漁船的啟航和歸航,有“開海門”和“關海門”的習俗。由于人們認為只有福運好的船才能領先出港“開海門”,并能確保漁船全汛安全高產,否則將適得其反。所以每次啟航前,各船都為此你推我卻。通常是由歷年高產的船領頭,或在媽祖神像前卜杯擇定,或是推幾條船同時出港。船隊歸航時最后進港的船稱“關海門”,在捕魚生產中有人失事或遇到“頭目公”(海上發現的死尸)的船,按慣例必須最后進港。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各船都爭先恐后進港,以免日后遇上不吉利的事。漁民如果不幸在海上死亡,晉江船習慣就近水葬,然后替死者“引魂”回故里;惠安船則要收殮入棺,運回故里安葬。但如遇見“頭目公”(或稱“好兄弟”、“人客公”)一概要打撈收埋,堪稱美俗。為驅邪氣、求平順、謀豐產,舊時惠安崇武漁民還有幾項頗有特色的習俗,如“獻金(鑼)”、“過油”、”“燒雞籠”等。
泉州沿海漁村婦女,在漁業生產領域里,舊時僅限于討小海和織補漁網、挑運漁貨、出海前給漁船送淡水等輔助性勞動。囿于傳統偏見,婦女是不允許登上漁船出海的。解放后,這種陋習被破除,許多漁家婦女勇樹新風,駕船出海捕魚。今惠安崇武的靖江、港墘兩村,即有40多名婦女與丈夫組成“夫妻船”,晝出討海夜補網,夫妻雙雙并肩共奔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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