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民俗包括生產和貿易兩方面的內容。物質生產是人類的基本實踐活動,由生產實踐活動而產生的民俗,其范圍是非常廣泛的,這一節所講的,只是和生產實踐直接相關的一些內容。至于貿易,它是屬于流通部門而非生產部門,但與物質生產卻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是人們物質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方面。
一、 農業生產
農業生產自古以來就是我國最為重要的物質生產方式,這其中存在著大量的民俗文化現象。我國農業生產民俗的傳承,有著極其悠久的歷史,而且形成了生產民俗中“以農為本”的尚農特點。
泉州農業的自然環境條件并不理想,如南宋時泉州知州真德秀所嘆:“嗟哉瀕海邦,半是磽確地,三時勞耕耘,收獲尚無幾,四體或不勤,將何活老稚,頻年旱且潦,生理殊匪易。”因此勤勞的泉州農民特別重視用天之道和因地之利。所謂用天之道,即“春宜深耕,夏宜數耘。禾稻成熟,宜早收斂。豆麥黍粟,麻芋蔬菜,各宜及時用功布種。陂塘溝港,儲蓄水利,各宜及時用功浚治”。所謂因地之利,即“高田種早,低田種晚,躁處宜麥,濕處宜禾,田硬宜豆,山畬宜粟,隨地所宜,無不栽種”。
智慧的泉州農民,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總結出許多農諺。這些富于地方特點的關于生產習俗的農諺,世代流傳,成為交流、傳授生產經驗的一種特殊方式。清乾隆《泉州府志。 氣候志》附有《田家歲時占驗井風雨雜占》,這里例舉數條。如上元日(農歷正月十五日),朝占百果,午占晚禾,晚占早禾,皆欲晴明,諺云:“雨打元宵燈,早禾一束稿。”立夏及小滿俱宜雨,諺云:“立夏不下,高田莫耙;小滿不雨,芒種莫管。”夏至在五月中則谷賤,諺云:“夏至在月頭,一吃一邊愁;夏至在月中,愁殺糶谷翁。”是日又宜雨,為秋熟之兆。立秋若在六月終,則早禾反遲,諺云:“六月立秋要到秋,七月入秋不到秋。”立冬日及十月朔日,下雨,主一冬和暖,諺云:“十月初一晴,柴炭土樣平。”以后又宜雨,諺云:“十月雨連連,高山也是田。”而德化縣地處泉州地區北端,“氣候視州治每遲二十日”,故古代德化農民“罕用通書,惟視樹芽、聽鳥聲以定播種之期。潦嘆半歉之兆,都有口訣,大略亦可紀焉”。
泉州農業民俗崇尚精細,尤其是收獲季節,有關習俗不少。谷物將熟時,農民往往于田間插稻草人,草人穿衣戴帽,并于頭上掛扎一串敬神祭鬼的金冥錢,旨在嚇鳥驅鼠,防止莊稼被損。為使莊稼不受獸害和不被盜竊,農民還在田野間搭起臨時草寮,通宵達旦輪流守護,稱“看大社”或“看山”。草寮中備有大鑼、大銃,用以報警或驅害。情況嚴重時,村里人聞訊及時趕來協助。舊時“看大社”,有的地方還要舉行“放兵”、“犒兵”、“收兵”等活動。“放兵”是祈請所謂“代天巡狩的七大人”,集結陰兵前來幫助“看大社”的輪值人員,并于田地里插上神符令箭,以祈庇五
谷無損。“犒兵”是“看大社”期間每逢初一、十五兩日,均得犒勞陰兵,“收兵”是全村農作物收獲完畢,要擺筵演戲,以酬謝“七大巡”功成回殿。在稻谷成熟季節,為防范臺風暴雨的損壞,或個體農戶因勞動力缺乏而導致過熟脫粒,親鄰之間往往義務互助搶收。其時,主人必須準備較為豐富的飯菜,送到田頭款待諸位親鄰,但大家在食用前得先敬祀“田頭公”。
值得一提的是,泉州農村婦女在農業生產活動中相當活躍。古時候,泉州“鄉村婦人芒喬負擔,與男人雜作”。如今的泉州婦女,更是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了“半邊天”的作用。在泉州沿海地區的一些漁村,還形成了具有鮮明特色的男女勞動分工,即男人專門從事海上捕撈,農副業等勞動則全部由婦女承擔,甚至出現了男人以從事農業勞動力羞恥事的不正確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