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石構民居
為了能更清晰地反映福建傳統民居的面貌,有的建筑學專家把福建民居劃分為“紅磚區”和“灰磚區”兩大類。這兩大類民居因所處地理環境及當地物產的不同,所用的建筑材料也有所差異,從而使建筑風格更具地方特色,如灰磚區有完全木結構民居,而被劃為“紅磚區”的泉州,另有一種石結構民居,幾乎所有的構件都是石頭制作,建筑工人對石料得心應手的應用,令人贊嘆不已。
泉州石結構民居的典型當推惠安民居。惠安全境丘崗連綿,巖石嵯峨,石料資源十分豐富。惠安民居使用石料的歷史十分悠久,早在一千五百多年前,己用石板做屋面,并以三合土(白灰、砂、黃土)灌縫,至今完好無損。(廣泛采用花崗石作為建筑材料,是勤勞智慧的惠安人世代匠心獨運的創造。石結構民居以雜石奠基,條石砌墻,板石(俗稱“石枋”)蓋屋頂(如蓋樓房,也可作樓板),包括梁、柱、拱、懸臂樓梯、門窗框、欄桿
等建筑物構件,也全用石料。民居外觀甚少裝飾,有樸素自然之美。60年代以來,泉州沿海的惠安、晉江、南安等地農村,因木材供應緊張而時興的“四房看廳”平屋,即是這種石構民居的代表。
與木結構民居相比,石結構民居具有經濟耐用、壽命較長、不生白蟻、維修費用少等優點,以花崗巖石為建筑材料,也比較能夠滿足沿海民居抗御臺風和防鹽堿腐蝕的特殊要求。但石結構民居也存在著抗震性能差,石構件的笨重使其加工、運輸及安裝比較困難等缺點,尤其是抗震性能差的致命弱點,對廣大群眾安居樂業的美好愿望來說,是個潛在的嚴重威脅。因此有識之士早已發出呼吁,要努力開展石建筑的研究,合理使用石料,把石材當作精品加以開發利用,使其發揮更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變異性是民俗的基本特征之一,隨著社會的發展,居住民俗也會發生變化。上述始于明代的官式大厝、清代的“土樓”、解放前后的洋樓、60年代以來的石構民居等等居住民俗,都與各個時期的社會生活有密切關系。80年代以來,城鄉新建的居民住宅群日益增多,極大地改善了人們的居住條件,使人們切身體會到改革開放帶來的甜頭。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民俗也出現了一些新的現象:居室裝修,走進了一個又一個的誤區;樓房陽臺、窗戶那一個個大鐵罩,構成了一道大煞風景的“風景線”;生活在樓房公寓里的居民,正隱約地感到以前那種友善的鄰里之情正在逐漸淡化,“對門數年互不知姓名”的事情也時有所聞。這些新現象,雖有其存在的所謂合理性,但也確實令人憂慮。因此認真地研究居住民俗文化,對當前文明社區的建設,無疑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