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后
婚娶之日過后,婚姻儀禮還沒有結束。新婚第二天黎明,新郎陪同新娘,由原“牽新娘”的婦人引導到廳堂,先拜祖先,然后依次與公婆及夫家諸親屬相見(今或提前至婚娶當日下午)。這是不可缺少的,因為只有拜過祖先,新娘才算男方家族的人,而今后要開始新的生活,就必須認識夫家的長幼尊卑,這是對新娘進行倫理教育的一節(jié)必修課。新婚第三天,新郎要再陪同新娘,同樣由原“牽新娘”的婦人引導,來到“灶腳”(即廚房),讓新娘摸摸各種飲具、餐具,并讓新娘到附近水井去挑水,這些象征性的家務勞動,目的是讓新娘熟悉新的生活環(huán)境,俗稱“落灶腳”,這是新娘進人家庭婦女角色前的一次預演。中午,為新娘上廳堂特設宴席,稱“上廳桌”,由夫家女眷及外戚作陪。從此,新娘真正成為夫家的成員之一。這一天還有“探房”的習俗,即新娘的幼弟(堂弟亦可)到姐夫家去探望姐姐,男家一見面即要給這位“阿舅仔”饋贈紅包,稱“結衫帶”。探房含義說法不一,一說是娘家對出嫁到夫家已三天的女兒放心不下,特遣其弟前來探望:有否一堂和睦,起居是否安好?同時,“阿舅仔”還得完成另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敦請姐姐回娘家會親,邀請新姐夫到岳家做新女婿。由于探房是婚姻雙方親家禮尚往來的第一次感情交流,故宴請“阿舅仔”的筵席力求豐盛,惟恐款侍不周。在新婚第五天,新娘先丈夫回娘家,向娘家長輩行禮請安,訴說在夫家三天的新生活。娘家于中午設宴款待。會親當日傍晚,還要宴請新女婿,由妻舅或姻叔等主陪,如是午宴,則與會親一起舉行。這是新女婿初次到岳家,且與岳家的主要親人相識,故宴席極為隆重。散席后,小夫妻要帶著引路雞和長尾蔗,同回夫家。今俗新娘或于婚娶次日天剛蒙蒙亮即回娘家,請新女婿一般在會親當天下午舉行。至此,婚姻儀禮基本完成。看來,婚后的儀禮民俗,其內容以務實為多,比較貼近現實生活,這對處于人生轉折階段的新婚夫婦來說,的確是有一定的必要。
婚事過后,女兒與娘家之間有送花及每年均有的數次送節(jié)等習俗。在惠安東部沿海一帶,舊時有婦女婚后長住娘家之俗。其特點是:新娘出嫁三大后即回娘家長住,每年只有在逢年過節(jié)和農忙時,才到夫家暫住幾次,其時間一年大約共有十來天。長住娘家的時間,要看懷孕的遲早,少者二三年,多者甚至長達一二十年。住娘家的時間太短,會受到人們譏笑,但時間太長,也會被認為是不光彩的事。如果年紀大了尚未懷孕,其權宜之計即由夫家抱養(yǎng)個孩子,這樣便可名正言順地長住夫家了。關于惠東出嫁女長住娘家習俗產生的原因,專家學者的說法不一:或日為原始社會母系制向父系制過渡時期的婚俗的遺余;或曰為古代少數民族婚俗之遺留;或認為應從兩性分工的經濟方面去探討原因,等等。對于這個問題,目前學術界尚在繼續(xù)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