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神崇拜是民間信仰的主要特點之一。這眾多的神靈,大致可分為自然神和人神兩大系統,自然神如前所述,本節“神鬼”并稱,主要是指人神。
一、崇拜祖先
祖先崇拜的產生和古老的靈魂信仰觀念有關。原始人認為,人死后其靈魂不滅,這靈魂具有自然精靈那樣的超自然力量,有能力保護本氏族成員,因此在原始社會的氏族公社時期,就出現了祖先崇拜。直到今天,崇拜祖先仍是我國民間的傳統習俗,人們通過敬祀儀式,來表達對祖先養育之恩的緬懷,同時又祈望祖先幽靈能庇佑子孫,福蔭后代。
泉俗祭禮,古時很講究繁文褥節,后人多視為迂遠,在祭祖活動中,祭奠禮儀多有簡化,其祭日也有所變通,只有世家大族或士大夫家,才有嚴格遵行者,以求合于古禮。泉州人祭祀祖先的儀式,如以參加者的范圍而言,大致上可分為家祭和族祭兩種。家祭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的,規模較小,其祭祀對象在封建社會前期限制甚嚴,后期才放寬至四代以下近親祖先。泉俗于家宅廳堂正中設龕供奉祖先神位,稱“木主”,如今已以祖先遺像代之,其祭祀的時間主要為傳統年節(如元宵、中元、冬至、除夕等)、家祖忌辰等。虔誠者每月初一、十五兩日也要焚香致敬。另外,還有根據現實生活中的實際需要,不定時進行,如家人出生、婚嫁、壽慶、致富、脫險、解厄等,都要拜謝祖先。甚至受欺蒙冤無助者,也會拈香哭訴于祖先靈前,以祈求庇護。而清明、冬至等年節的前后各十天,則是前往祖先墳墓祭祀的日子。
族祭以同姓族人為單位,規模大,禮儀隆重。族祭除墓祭外,地點即在家族祠堂。民國前,泉州城鄉大都建有族姓詞堂,如郡城承天巷即有陳、林、張、王、曹、顧六座大宗詞。有的家族因無力建筑,則以祖匿為祭祖廟堂,家族內各支房祠多是原來祖盾。祠堂中供奉有本族四代以上至肇基本地的一世祖諸神位。族祭時間為每年的清明節和冬至,稱春、冬兩祭,另外,各姓始祖誕辰日(俗稱“祖公生”)也舉行祭祖儀式,如陳姓祭舜帝、林姓祭比干,吳姓祭泰伯或其第二十世孫季札等,其規模更大,甚為熱鬧。
泉州舍族祭祖的日期一年四季都有,一般為正月初一、三月初二、五月初五、七月十五、十二月十五,其中以十二月十五的祭祖規模最大。舉祭時需張掛祖圖和陳列祖杖,還要跳一種傳遞祖杖的舞蹈。畬族的祭祖活動是他們的盛大節日。
在敬祀祖先的活動中,一些有功于國家和人民的遠祖,后來還進一步演化成民間崇拜的俗神,如蕭太傅、郭圣王等。蕭太傅即西漢宣帝時的朝廷大臣蕭望之,是蕭姓族人敬祀的祖先神,傳人泉州后遂轉為當地保護神之一,民間崇奉為“阿爺公”。現供奉于南安縣詩山鳳山寺的廣澤尊王,原是郭姓族人崇祀的祖先神郭忠福,后來也轉為南安縣的地方保護神。
崇拜祖先的習俗,表現了人們內心深處對倫理孝道的熱衷,在社會生活中加強了宗親之間的團結互助,如對貧困族親的贊助,婚喪喜慶的幫辦,家庭糾紛的調解,生產勞動的互助等等,也加深了“三胞”對祖籍故土的血緣親誼,對于這些積極作用,是應該加以肯定的。但是在敬祀祖先的活動中,也引發過宗族糾紛、民間械斗等弊端,這種消極面,則是應當加以批判和制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