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又叫踏青節,按陽歷來說,它是在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間,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綠的時節,也正是人們春游(古代叫踏青)的好時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并開展一系列體育活動的的習俗。
直到今天,清明節祭拜祖先,悼念已逝的親人的習俗仍很盛行。
閩南清明節習俗:
清明──從節令的氣候特征看。清,指草木回青;明,指萬物萌發。在這種節令氛圍里,泉人首次辦“嫩餅萊”──紅蘿卜絲、綠豆芽、荷仁豆絲、豆腐條炒蒜,糖炒滸苔,花生末等的合萊。嫩餅,又叫薄餅,實際上就是春餅。
在泉州方言中,“春”與“剩”音相諧,是個吉祥的字眼。吃春餅,表示“年年有剩余”。這種合萊,正是唐宋詩所說的:“青蒿黃韭簇春盤”。這恐怕是唐宋飲食文化的遺風。
在泉州鄉下農家,應節的食品是包“清明果”。清明果有兩種:一是糯米粉皮,麥餡。一是地瓜干粉皮,豆沙餡。為滿足春季農作物收成嘗新的欲求,“城肥”(人糞尿)是包給鄉下農家的。“城肥”主稱立約的農戶為“相知”。到了清明節前,“相知”會挑清明果送給“城肥”主。泉俗戲稱為“炮彈攻入城”。禮尚往來,“城肥”主還以“米粉絲”,泉俗為“盾牌弄出去”。
清明祭祀與掃墓
清明節是我國民間重要的傳統節日,是重要的“八節”(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之一。一般是在公歷的四月五號,但其節期很長,有十日前八日后及十日前十日后兩種說怯,這近二十天內均屬清明節。
清明節的起源,據傳始于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后來民間亦相仿效,于此日祭祖掃墓,歷代沿襲而成為中華民族一種固定的風俗。
閩南僑鄉對于清明節十分重視,旅居海外僑胞,對家鄉的清明,七月半和年兜(除夕)這三個重要節日必須匯寄家費,以資備辦節日所需開支。在家中備辦豐盛的五味筵碗孝敬廳中祖先神位、厝主和地基主等,而菜肴之中,必備有“潤餅菜”所需的各種配料。孝敬祖先于中午在自家廳中進行,照例焚香點燭,燒金放炮,祭祀禮畢,撤去菜肴,一家人共同進餐,而主要的食譜是“潤餅菜”,把各種菜肴一齊倒入鍋中拌和加熱,然后攤開薄餅,抹上辣醬及加入滸苔、花生末及菜肴,然后人手一卷,雙手捧起,細嚼慢咽,別有風味。
吃完“潤餅菜”,一家人除老病及嬰孩外,都一齊參加掃墓,各家各戶,都準備了果合、香、金紙、燭、鞭炮和一大疊五色紙錢,此外是朱漆紅顏料。原來所用朱漆,因原料難取,現均用紅色漆代用,同時帶了毛筆,一家人浩浩蕩蕩,往墳地土進發。
到了墓地,先用鋤頭把墓地周圍雜草鋤凈,清理墓埕。于是一家人分別動手,有人用紅筆把墓牌石上的祖宗名號描紅,有的焚香點燭,擺上果合,而小孩最喜歡在墓上獻紙錢。所謂紙錢,是用薄的色油光紙裁成寬約四寸,長約六寸的紙頁,然后用波紋狀的鋼鏨在中間鏨出三四行波紋狀的曲線,小孩一張張往墓上壓,五色斑斕的紙錢,使人遠遠看去宛如盛開的花朵,使平時荒涼的墳山,突然紅綠紛披,平添一片艷麗景象。
獻紙事畢,兒孫們便在祖先墓前跪拜行禮,既盡子孫孝道,也祈求祖先保庇今后平安如意。
僑鄉深滬清明節有哭墓之俗,婦女們衣著素潔,伏在墳頭邊哭邊訴,凄楚動人,甚至有一定的節奏及和諧的音調,是特色獨具的風俗。
獻紙、跪拜及哭墓諸事既畢,即燒金紙和燃放鞭炮,熱烈的鞭炮聲響徹整個墳山,掃墓的人群踏著暮色,一群群一陣陣回家而來。
雖說清明節期間是十日前八日后,但一般都爭取在當日掃墓,即使在外地者也盡量趕回家鄉來掃墓。而城鎮中,因近來清明節不放假,所以只得在清明節的期間于星期日才去掃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