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歷史悠久,早在舊石器時代晚期,臺灣就有“左鎮人”和“東濱文化”,高山族是個富于藝術天才的民族,其獨特的舞蹈更令人贊譽不已。1000多年前《北史·流球 傳 》曾記載:歌呼踏蹄,一人唱,眾人相合,音頗哀怨,扶女子上膊,搖手而舞”。其早期的舞蹈,以反映狩獵和捕魚活動為主,后期的舞蹈多數以表現農耕兼漁獵為主要內容的農業勞動舞,具有鮮明的原始舞蹈的色彩。
高山族舞蹈具有三大主要特征:一是集體性。凡重大活動,都有集體載歌載舞的熱烈場面,在歌舞聚合時,人們堆柴點火,圍火高歌豪飲,款款起舞,并唱序歌,漸入高亢激越,連臂合圍,踏歌歡舞,時前時后,進退有致,間有齊聲歡呼,場面熱烈。二是現實性。高山族舞蹈以模擬反映和再現捕漁、狩獵、農耕等生產生活的動作、場景為主,具有鮮明的原始舞蹈色彩,其內容豐富多彩,形式多樣,將內心喜悅全部傾注于歌舞之中,內在節奏體現于外部形體、動作上,形成一種顫動的舞蹈律動特征,結實有力,具有一種天真爛漫、熱情奔放的動人美感。三是多樣性。高山族支系較多,所以表現在歌舞上的風格也是豐富多彩的。如阿美人的豐收舞、雅美人的甩舞、賽夏人的矮靈祭舞等,都具有較高的藝術水平。
高山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無論勞動、戀愛、婚宴、節慶、祭祀等,都有歌舞抒情寄意,高山族舞蹈動作比較簡單,節奏特別鮮明,具有明顯的原始舞蹈風格,將內心的喜悅全部傾注于歌舞之中,內在節奏體現于外部形體動作上,形成一種顫動的舞蹈律動特征,結實有力,具有一種天真爛漫、熱情奔放的動人美感。高山族支系較多,所以表現在音樂歌舞上的風格也是豐富多彩的。常見的歌舞形式有以下幾類:①阿美族的《拉手舞》,是高山族在節日、婚禮時的自娛性舞蹈,形式自由,3-5人即可作舞,幾十上百人也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