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葬是體現歷代葬制的文化遺存。各個歷史時代的墓葬及其出土遺物,反映當時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狀況,還可證史和彌補文獻記載的不足。全省各地已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配合基建考古發掘的墓葬,大致可分為考古發現墓葬、歷史名人墓兩類。
考古發現墓葬一般不見于史志記載,是在基本建設或其他活動中被揭露出來的。自新石器時代晚期迄于明、清的墓葬,粗略地揭示歷代葬制的發展演變概況。新石器時代晚期以土坑墓為常見,隨葬品以陶制生活器皿為主,石器很少。青銅時代仍以土坑墓為主,武夷山有奇異的懸棺葬習俗,光澤發現的較大型帶墓道土坑墓,隨葬品中已有精美的釉陶和原始瓷。戰國晚期至西漢前期的土坑墓,有的墓底鋪河卵石以防潮,有些墓底還有墊棺枕木腐朽的痕跡,隨葬品多為閩越式陶器,也有部分墓葬以楚式陶器為主。東漢土坑墓隨葬品有當時盛行的銅、鐵器和原始瓷。兩晉南朝至隋唐,反映漢人入閩史實的磚室墓大量出現,隨葬品以日用青瓷生活用具為主,兼有部分模型明器。唐代中、晚期品官貴婦墓有隨葬墓志的。五代以后,實行夫婦“異室合葬”,盛行用磚或石砌筑雙壙并列的墓室,有的墓壁還涂抹石灰。閩國陵墓依山建造,外觀有大墳丘和多層廣闊的墓埕,墓前兩旁列置翁仲、石獸,還有護墓建筑物。泉州、福州已有火葬習俗。宋代以后,官僚大墓多墳丘及墓前列置翁仲、石獸、望柱或華表之類,石灰、三合土已被用作建墓加固或裝飾材料。有些宋元磚構或石構的墓室局部,突出一些仿木作構件的做法;也有一些墓室在涂抹白灰的壁面繪有反映墓主生前生活情景及鎮墓辟邪內容的畫面;隨葬品除日常陶瓷生活用具和明器外,常見有磚質買地券和陶、石、瓷仿制的俑。明清時期,官僚地主及富裕人家崇尚營造墳丘,講究華美外觀,“多壙異室合葬”的家族大墓頗為流行。
保護歷史名人墓旨在宣揚對國家和社會有過重要貢獻和影響的各類人物,以表彰其功績,教育和鼓舞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