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經·海內東經》云:雷澤里有雷神,龍身人頭,常自己敲打自己的肚子。有人說每當它敲打肚子就會放出響雷來,先民因此將它奉為雷神和音樂之神。(山海經·大荒東經)也記下這樣一段關于《鼓的故事》:東海有一座流坡山,入海七千里,出現一頭怪獸,形狀像牛,沒有毛和角,只有一只腳,進出水時會產生風雨,光像日月一樣明亮,聲音像打雷一樣,它的名字稱為“夔(音讀:葵)”。夔(音讀:葵)是遠古傳說中的雷神、音樂之神;同時也是傳說中,上古黃帝時代掌管音樂的樂官。后來黃帝得到夔(音讀:葵)之后,便用它的皮制成鼓,再拿雷獸(即雷神)的骨頭做鼓槌來敲打這鼓,發出的響聲,可傳達五百里,天下因此太平。這種鼓在歷史文獻中稱為“鼉(音讀:駝)鼓”。
這個世界可能沒有像故事中“夔(音讀:葵)”這種怪獸,但是當時人們已經利用“夔(音讀:葵)”皮來蒙鼓了,夔(音讀:葵)皮,就是“夔(音讀:葵)龍”皮也就是“揚子江鱷”的皮。山西襄汾縣陶寺新石器時代龍山文化晚期遺址出土的一具鼉(音讀:駝)鼓,鼓腔內就有散落的鱷魚甲皮。由此可知,鼓類打擊樂器是我國遠古先民最早使用的樂器之一。
古人為什么要用鱷魚皮蒙鼓呢?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鱷魚吼聲如雷,先民們認為以牠的皮制成的鼓,音量應大無比,其次可能是當時的先民對獸皮沒有去毛的能力。
《禮記》中記載:夏后氏之鼓足。這說明夏后氏曾用過有腳的鼓。由以上敘述可以知道,鼓這種打擊樂器產生于原始社會。不過,那時鼓不像現在的鼓這樣,而是用陶土制成的。帶足鼓的出現也是可信的,因為在彩陶、黑陶文化的前后,為了把用陶土制成的鼓安放得比較穩定,所以在鼓的下面裝上陶足。
公元前十一世紀至公元前十世紀,樂器的種類逐漸增多,鼓的種類也增加了。關于記載鼓的歷史文獻也多起來。詩經(商頌)。中有這樣一首民歌:“猗與那與,置我鼗鼓,奏鼓簡簡,衎我烈祖。”意思是說:那祭祀是很熱鬧的啊!祭祀的人是很多啊!在架上豎起我那鼓來,打著鼓的聲音,又平和又響亮;叫我那有功勞的祖宗聽了這樂聲很快樂。這首民歌記述了當時祭祀成湯敲擊鼗鼓的盛況。這個時期出現的鼓有木腔蟒皮鼓、雙鳥饕餮(音同:陶帖)紋銅鼓和鼗(音讀:桃)。
出現于記載的樂器約有七十種,其中,在數量最多的打擊樂器中,各類鼓占了很大比重。春秋戰國時期,隨著冶鐵業、皮革業、絲織業、漆器業的發展,鼓的種類增多,如賁(音讀:奔)鼓、縣鼓、鼉(音讀:駝)鼓、建鼓、鼗(音讀:桃)鼓、鼙(音讀:枇)鼓等。同時鼓的用途,也由原始社會先民們用來驅趕猛獸和狂歡,進入了貴族的莊園和殿堂,被應用于宗教儀式,如祭祀、求雨、驅疫等,還被用于會集飲酒的燕禮,練習射箭集會的射禮,慶祝凱旋的王師大獻等場合。
漢朝統一天下不久,就逐漸建立了對外的交通聯系。東到朝鮮、日本,南到印支國家,北到蒙古民族,西到印度、波斯等地。隋唐時期,這種聯系繼續發展。因而使外來文化包括音樂傳入中國,同時也傳來了許多帶有游牧色彩的輕便樂器。
在隋唐(九、十部樂)中的近五十件樂器中,就鼓而言,還有銅鼓、節鼓、腰鼓、齊鼓、檐鼓、羯(音同:杰)鼓、都縣鼓、毛員鼓、答臘鼓、雞類鼓、五鼓、連鼓、鼗(音讀:桃)鼓、桴鼓等十多件,其中不少鼓是傳入的樂器,像羯鼓等都能打出復雜節奏,并能進行獨奏表演。外來樂器與原有樂器溶匯在一起,相互影響不斷改進,于是出現了器樂演奏的繁榮局面。如漢初就出現了鼓吹樂,主要是吹與打相結合的演奏形式,打擊樂器中以鼓的地位特別重要,一直延續到隋唐時期并逐漸與民間散樂相結合。
宋代的散樂,就是百戲,在民間廣為流行,促使鼓、鑼、鈸三個家族的樂器開始結合在一起,為其作樂伴奏。例如當時的歌舞節目、雜技節目及含有戲曲內容的節目,都可能由鑼鼓或鑼鼓參與的樂器作伴奏。因為,在這個時期,民間器樂活動也很流行,尤其是有幾種民間樂器合奏形式已經形成,其中有一種叫鼓板的合奏形式,普遍流傳于民間。根據中國古代音樂史稿中介紹,鼓板這一種合奏形式,所用的主要樂器有拍板、鼓和笙三種樂器。由此可以知道,鼓和鑼已經結合起來參與樂曲的演奏了。另外從宋代白沙宗墓壁畫樂舞圖中觀察,當時鼓的形制已和現在的鼓一模一樣,這無疑是我國民間鑼鼓的萌芽和前身。宋朝以后,我國各地的民間樂器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系統,如北宋首都汴梁和南宋首都臨安的鼓樂,當時已經在民間形成規模。
明清時期,鼓、鑼、鈸已不但有機會結合在一起,自成體系,被廣泛應用于戲曲伴奏之中,而且,獨立和相對獨立地參與社火、廟會、祭祀等場合的演奏了。同時,出現了記錄鑼鼓譜的狀聲字譜,其樂隊編配和組織結構也形成了自身的規律。
在當時盛行的南北曲的伴奏中,根據記載共有十七種樂器,其中打擊樂器就有十種,包括“板”、“單皮鼓”、“荸薺鼓”、“云鑼”、“小鑼”、“大鑼”、“湯鑼”、“大鐃”、“小鈸”、“木魚”。這說明,鑼鼓樂的編配已經齊全,并成為伴奏樂隊中的一組獨立的演奏組織。它雖然還處于配合鼓板、弦子、笛和笙四種主要伴奏樂器的從屬地位,但它畢竟自成體系,有了字譜,并成為南北曲伴奏樂器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組成部分。
繼南北曲之后,繼續產生的其它劇種,如湘劇、川劇、京劇等,也多采用了鑼鼓樂器伴奏。在明末至清末,新興的聲腔和劇種中,如當時影響最大的弋陽腔、梆子和皮簧,也都使用了鑼鼓樂器伴奏,并且進一步更加完善,這種情況一直延續至今。鑼鼓已經成為我國民族戲曲音樂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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