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22日下發《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為吸引更多高素質高校學生參軍入伍,省教育局推出了七大優惠政策。
據悉,今年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在校生,入伍后服役期間高校為其保留學籍,退役后2年內可以復學就讀;被錄取的大一新生,退役后2年內可以入學就讀。在校大學生士兵退役復學的,公共體育、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等課程免予考試,直接獲得學分,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還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此外,今年起,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今后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入伍前為高職畢業生,或入伍前為高職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高職學業準予畢業的,可免試入讀成人本科,也可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實行招生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對于參軍入伍的高職翌年畢業生,如果已取得規定學分,免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答辯;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在完成學業后,可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教育部每年會安排5000人內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還將服兵役情況納入高校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
在研究生加分政策方面,高校應屆畢業生或在校生,退役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在校生需完成本科學業后方可加分;若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對于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對本專科學生實行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
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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