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停滿各種車輛,禁停標識內還劃出停車位,本報記者在前日的調查中發現我市小區消防通道被車堵死現象很普遍,而相關職能部門卻稱處理不了。小小的消防通道為何這么難管?昨日,城管、消防、交警等部門對本報報道作出回應,他們稱,相關機制沒理順是一大問題,要從源頭控制小區亂停車,物業應主動作為。
消防門兩側都停車,連門都打不開。
【城管】
沒有拖車隊伍,也沒有交警的威懾力
小區消防通道亂停車問題是由轄區城管中隊處理。一名城管中隊負責人說,一般110轉給城管的小區內亂停車投訴會附帶車主的聯系方式,這樣執法隊員到現場處置成功率比較高,接近九成的車主接到電話后會配合移車。而城管熱線轉來的投訴是沒辦法附帶車主聯系方式的,這就需要執法隊員通過多種渠道獲取,成功率很低,而且耗費時間久。
城管熱線12319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年該熱線接到小區通道內各種亂停車現象的投訴為5025起。
按照《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當違反規定停車的車主不聽物業勸阻時,城管可對其責令改正,處以100元罰款,并可將該車拖至指定的地點,并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有關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也就是說,已經有法律條款賦予了城管處理小區內亂停車的職權,然而城管部門表示,在日常中執行起來不順。
“這不是我們的‘專業’,不好操作。”思明城管法規科負責人無奈地說,在處置這類投訴時,執法隊員就像普通市民一樣無力。抵達現場后,執法隊員要通過物業去查詢違停車主的電話,通知其來移車。若物業沒有電話,執法隊員只好通過撥打114來查詢。這一系列的動作,難以實現立即將車移走。
關于“將該車拖至指定的地點”,這名負責人說,城管壓根就沒有拖車隊伍,更沒有專門停放違停車輛的車場。處以罰款這一項,按照城管的執法程序,需要調查取證、送達文書、行政復議、立案等一系列過程,需要幾個月時間,周期非常長。而交警的監控抓拍違停可以立即記錄,并可以扣分,車主不繳納罰款會影響年檢。
另外,交警有專業拖車隊伍,調來移車很方便。這些措施,都讓交警對違停車輛的執法很有威懾力。而城管部門沒有什么約束手段。
“城管部門也呼吁很多次了。”這名負責人說,當初在制定相關法律規定時,城管部門多次表達了訴求,不過最終還是把小區內停車的管理職權交給了城管,日后管理不順的癥結一直解決不了。他認為,若能在這項管理上與交警部門建立聯席制度,會順暢很多。另外,《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提到,“物業服務企業對違反規定停放機動車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所以物業作為第一責任方若主動作為的話,會比被動執法效果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