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電梯安全監管職責,并出臺九項措施加強電梯安全管理。
其中, 《意見》明確提出,電梯使用年限達到15年時,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按《福建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進行老舊電梯安全性能技術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整改等。
九措施為電梯加“安全鎖”
一、落實電梯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電梯安全管理;
二、強化監督電梯維保質量,研究建立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質量安全信用評價體系;
三、建設電梯安全物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力爭在2017年底前全市50%以上住宅電梯安裝電梯安全物聯網平臺數據采集系統;
四、推動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無繳納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住宅區老舊電梯,經安全性能評估后需要更新改造的,所需資金由政府補助50%;
五、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
六、推進電梯安全管理地方立法進程;
七、加強電梯配置監督管理,保證電梯數量、性能、安裝位置滿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保證進入電梯候梯廳或電梯機房的通道自由暢通;
八、建設廈門市96196電梯應急處置中心,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九、加強電梯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安全乘梯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