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來一輛車,卻對老鄉炫耀是自己買的,還載著老鄉去兜風。不過沒逍遙幾天,這名犯罪嫌疑人何某開就被湖里警方抓獲歸案。昨天,湖里警方對外通報了這起案件。
不久前,湖里枋湖路一家二手車行從廣東買來一輛二手黑色轎車,車牌號還沒辦完,車輛就24小時停放在該店門口。
10月中旬,暫住在湖里坂尚一帶的何某開(男,27歲)路過這家二手車店,看中了這輛黑色轎車,并進店詢問價錢。看到銷售人員直接把車鑰匙放在辦公桌一鐵盒里,車子也沒有上鎖,且店面卷閘門有個地方還鼓了起來,何某開萌生了偷車的念頭。
10月20日凌晨,何某開獨自來到這家店,乘著店里沒人,他把卷閘門鼓起的地方撬開一個洞,然后進入店里找到鐵盒拿鑰匙。鐵盒里有十幾把鑰匙,他就一把一把地試,最終找到這輛黑色轎車的鑰匙。他看到店里還有4臺筆記本電腦,就順手將其放到這輛車里,然后將車開走。
何某開的住處離這家店僅1公里左右,但他故意繞著村莊的小路開了近半個小時,最終將車停在坂尚路口一帶。何某開并沒有取得駕駛證,車技很一般,這半小時路程中,車身受不少“傷”。
10月20日上午,何某開找來同住在坂尚一帶的老鄉,稱這是他買來的二手車,并開車帶老鄉們出去兜風。21日,他還找來一張假車牌給車掛上。
事發當日上午,湖里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就接到這起丟車的報警,警方以被盜現場為中心展開調查。10月22日,民警追蹤發現,這輛車停在坂尚路口,遂部署街面中隊警力在該車周圍伏擊。
10月23日7點許,前來開車的何某開被當場抓獲歸案。被抓時,何某開并不老實,還很鎮定地表示這車是他買的。“前兩天,有個陌生人給我打電話問我要不要買車,我交了5000元定金,對方就給我辦好行駛證、車牌。”何某開說,“是用我自己的積蓄,加上找我媽借的錢買的。”何某開的謊言被民警一一推翻,他最終承認自己的罪行。
經查,何某開在2010年就因盜竊被判刑,今年8月初才被釋放。他偷到的4臺筆記本電腦,因賣不出去又擔心別人起疑心,就干脆砸壞扔進垃圾桶。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開已被依法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