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萬先生致電本報市民熱線5589999反映稱,他的朋友有一輛廢棄了兩三年的私家車,想報廢卻被要求先過年檢。萬先生質疑,既然車輛都要報廢了,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萬先生說,朋友的那輛1999年的私家車屬于黃標車,根據相關政策,黃標車提前報廢可獲得相應補助,因此朋友打算報廢這輛車。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大廳的辦理窗口辦理報廢手續時,朋友被告知,由于車輛已超過三年未年檢,所以需重新年檢。年檢合格后,車主再持車輛年檢證明再到窗口辦理報廢補助。
對此,市交警支隊工作人員周女士告訴記者,按照法定要求,車主有義務定期年檢,超期年檢也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周女士說,經與車管所核實,萬先生朋友的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可直接申請車輛報廢,但不能領取環保補貼。
記者致電環保局熱線電話,被轉接到排氣檢測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只管黃標車的鑒定和認可,具體事宜要咨詢廈門市商務局。
記者隨后聯系上市商務局流通處,一位趙姓工作人員表示,不存在讀者描述的情況,即不需要先年檢再報廢。趙先生解釋,如果超過3個年檢周期未年檢,車輛不能享受報廢補貼。萬先生朋友的車輛已超過三年未年檢,因此不能享受報廢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