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對法院查封的房產下手,盧某算是廈門“第一人”。他不但偽造文書、撕毀法院封條,還偷換了查封房的門鎖。近日,這名膽大包天的男子因妨礙執行公務被處司法拘留15天。
據思明區人民法院法官介紹,接下來法院還將進一步調查此事,了解男子撕毀法院封條的真實原因,再決定是否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怪事 查封房產封條被撕?
這兩套查封房產位于湖里區一個高級住宅區內,起拍價均為200多萬元。不久前,該房產因房東欠債被思明法院依法查封,目前已經進入司法拍賣環節。
10月28日上午,思明法院執行局的法官組織一批有意向的買家前去看房。然而,查封房門前的場景讓所有人大吃一驚,門上的封條全被撕毀,原配的鑰匙也打不開房門。“究竟是誰換掉門鎖?”法官觀察后,發現門把上貼著開鎖公司的標簽。于是,打電話過去一問,才知首之前有人偽造法院文書,撕毀封條,還讓開鎖公司換鎖。
原來,9月30日,有一盧姓男子自稱拍賣行員工,受法院委托帶人來看查封的房產。當時,男子手持蓋有思明法院公章的《拍賣委托書》,因此開鎖公司便配合他換鎖。
巧辯 撕毀封條只為看房?
近日,盧某經傳喚來到思明法院。面對法官詢問,盧某先是推脫,后又坦白。他供述稱,自己原先在廈門市一家拍賣行任職,而該拍賣行剛好曾經受思明法院委托,拍賣過被查封的房產。
當時盧某就私下留存了蓋有法院公章的《拍賣委托書》。把委托書掃描至電腦內,利用編輯軟件更改房屋信息和受托人后,就成了他出示給開鎖人看的假的“拍賣委托書”。
為何偽造文書、偷換門鎖?對此,盧某解釋說,他只是為了幫親戚的忙,因為他叔叔錯過了9月24日思明法院組織的第一批看房團,為了圖方便,盧某便花680元換了門鎖,撕了封條,直接帶叔叔去看房。
處罰 先拘15日再追究刑責!
然而,法官發現,盧某的說法存在許多疑點。經查,他本人曾經參加過9月24日的看房團,當時他并未表現出購房的意愿。如果真的是幫叔叔辦事,那為何又沒有報名法院組織的第二批看房團?
由于盧某已經承認了偽造司法文書、撕毀查封封條、擅自更換門鎖的違法事實。近日,思明法院以妨礙執行公務為由對其處以15日拘留。
法官表示,接下來法院還將繼續對盧某的行為進行調查,下一步可能將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