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廈門最大文化休閑品牌”的老板,結果卻成了一個被關押15個月的破產者;他曾擁有數億元資產,如今身無分文負債累累;他曾在廈門、三明擁有多處豪宅和大面積的店面、辦公樓,如今已全被拍賣,現在他租住在一間狹小的房間內。“終審判決無罪,我是又悲又喜!”昨天,東妮婭老板江先路手持剛拿到的法院終審判決書說,他現在的心態很復雜。
喜的是,雖曾經蒙冤,但終審判決最終還他清白;悲的是,正義來得太遲。時隔三年多后,昔日的東妮婭如今已經不復存在,家族的幾億元資產化為泡影,他與妻子的身體和精神也都處于崩潰邊緣。
輝煌要當廈門“休閑老大”
“我的一生,就是苦斗的一生!”東妮婭公司董事長江先路向導報記者介紹說,他今年51歲,人生經歷了多次大起大落,也經歷了多次的“苦斗”。
他從一無所有的貧窮農家子弟,到家產過億的富豪,沒想到最后卻在東妮婭“折戟沉沙”,為此傾家蕩產。
三年多前,江先路因涉嫌“聚眾斗毆”被刑拘,隨后,他被關押在看守所15個月,始終在為證明自己“無罪”而努力。
就在江先路為“無罪”苦斗的同時,東妮婭公司也從“廈門最大文化休閑品牌”淪為一個負債累累的公司。鼎盛時期,東妮婭的員工多達1000余人,營業面積38000平方米,“東妮婭國際商務會館”經營項目之全規模之大,在全國首屈一指。
江先路的命運,轉折點就在2012年4月6日這一天。這一天,因為租金糾紛,東妮婭房東龍得公司派人到東妮婭拉閘停電,而東妮婭公司的人則要送電營業,結果導致了一場沖突。
困境租賃糾紛引發刑案
案發前,東妮婭公司已經因租賃糾紛和房東鬧到了市中級法院。在民事案件審理期間,房東派人關閉東妮婭配電室并拉閘斷電,打算收回物業。
經法院查明,2012年4月6日,沖突發生當天,房東公司的林某等人帶一批人上門,到配電室拉閘停電,導致東妮婭會所無法經營。
當時,東妮婭公司獲知斷電情況后,一邊派一名副總經理與對方協商,一邊報警。民警出警后,將雙方負責人帶到派出所進行調解協商。
當天下午5時許,雙方代表協商未果。此時,營業高峰期漸至,于是,董事長江先路同意幾名前來商討對策的部門經理結伴到配電房送電以恢復營業秩序。
江先路說,他自始至終都沒有讓高管們采用暴力,而是吩咐要與對方協商,還說如果對方動粗要報警,并特意讓企劃部的人帶上攝像機錄像取證。事后,這一份錄像也成為江先路“自證清白”的關鍵證據。
后來,兩方人員在配電室起了沖突。據法院查明,東妮婭工作人員張經理持鐵錘砸配電室的門鎖,房東公司人員見狀即拿起事先準備的木棍、鐵棍上前阻止。接著,房東公司多人持鐵棍木棍追打攝像者和東妮婭公司人員,東妮婭公司兩人被打傷。
崩盤老板被抓公司關門
其中,保安部經理江先文身體多處被棍棒擊傷,頭部兩處受傷,身上多處骨折。技術總監繆某也頭部受傷。經鑒定,兩人損傷程度為輕傷,傷殘等級為九級。
江先路說,東妮婭公司人員始終保持克制沒有還手,被追打后大都跑到了一樓停車場。
事發后,民警趕到現場,將多名毆打東妮婭公司的人員帶走調查。
3天后,東妮婭6名高管也因涉嫌“聚眾斗毆”被警方帶走。
18天后,同年4月24日下午,董事長江先路也被刑拘。兩天后正在治療的江先文也被拘留。江先路被拘后,東妮婭崩盤關門。
上訴經歷坎坷終審無罪
此后,江先路被關了15個月,瘦了近30斤。三年多來,他一直努力“自證清白”。江先路的刑事案件,歷經開庭、判決、上訴、發回重審,然后,再判決、再上訴……
2013年7月,江先路被關15個月之后,獲得取保候審。隨后,法院針對他的案件作出了判決。
第一次判決,是在2013年11月16日,當時一審法院判決認定江先路的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判處他15個月的刑期。東妮婭公司高管江先文和陳德勤也分別獲刑。同時,房東公司的物管部主任林某和多名保安因持械追打東妮婭公司人員,也分別獲刑。
江先路等東妮婭三人不服一審,又提出上訴。2014年5月12日,廈門中院裁定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回區法院重審。但去年年底,重新作出的一審判決仍然認定江先路有罪。為此,江先路等人再次上訴。
上周,江先路終于拿到了終審判決書,終審最終認定他和東妮婭副總陳德勤均無罪。
不幸的是,江先路的堂弟、東妮婭保安部經理江先文因患惡性淋巴腫瘤,已經于去年10月份去世。
未來打算申請國家賠償
“事實上始終是東妮婭的人被打,沒有還手,不存在聚眾斗毆。”江先路告訴導報記者,他在上訴時提出,他主觀上不存在聚眾斗毆的故意,客觀上也沒有實施結伙毆斗的行為。只是因為房東公司采取了突然停電措施,東妮婭被迫要維持營業秩序和經營安全。
原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江先路具有聚眾斗毆的主觀故意。雖然東妮婭公司一方處于被追打的劣勢,但其客觀上實施了結伙毆斗的行為。因此,江先路的行為超過自救范疇,符合聚眾斗毆罪的犯罪構成。
不過,廈門中院近日作出的終審判決指出,江先路明確要求高管和前往送電的員工不要打架,一旦發生斗毆立即報警。現有的證據不能證明江先路的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因此,中院依法改判,認定江先路、陳德勤無罪。
終審無罪,來之不易。江先路說,下一步,他打算追責并申請國家賠償。另外,在他被關押期間,東妮婭輸掉了與房東之間的民事官司,他對此很不服,要申訴討回公道。
法官說法
終審為何改判無罪?
為何終審改判認定江先路無罪?對此,廈門中院的法官在判決書中分析說:
第一,在案證據不能證明江先路事先授意東妮婭員工到配電室可以采取武力手段“強行送電”。
第二,不能證明江先路事中(即在負一樓配電室發生沖突后)授意員工斗毆。
第三,證據不足以證明東妮婭公司一方人員在現場使用器械斗毆。
第四,證據不足以證明東妮婭公司員工在現場與對方進行斗毆。
從現場雙方的力量對比看,東妮婭公司為公司的中高層經理和三名保安,沒有攜帶器械。
從雙方人員表現看,東妮婭公司人員全處于挨打或逃跑的狀態。沖突發生時,房東公司人員積極追打,東妮婭公司人員消極應對,沒有具體的毆斗表現。
另外,東妮婭公司還安排了攝像人員現場攝錄具體過程,說明東妮婭公司在沖突發生前即具有取證意識,證實其不具有以違法方法解決糾紛的主觀心態。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櫻花爛漫時山間如夢境 廈門各地櫻花迎來盛2025-03-19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