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同學財物后,大學生小陳費盡心思掩蓋證據。他撬壞門鎖,偽造外人入室盜竊假象;他找人送行,刻意制造不在場證據;最后,他放火燒宿舍毀滅現場證據線索。
但他機關算盡,最終還是難逃法網。近日,大學生小陳因犯盜竊罪和放火罪,數罪并罰,被翔安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第1招偽造撬門入室假象
小陳今年21歲,是廈門華天涉外學院的學生,他說,盜竊同學財物,是因為父母給的“生活費不夠花”。
小陳將首次作案目標選在自己宿舍,今年5月8日上午,他趁舍友們不在,將4臺筆記本電腦全部偷走。
為了讓同學不懷疑他,小陳用事先買來的剪刀故意將門鎖撬壞,然后將柜子里的物品弄亂,偽造外人入室盜竊的假象。事后,舍友們以為真的是小偷入室盜竊。
小陳得手之后,將電腦轉賣,收到6000多元贓款。
第2招制造不在現場證據
第二次作案,他將目標定在自己宿舍的樓下,五樓的一間學生宿舍。這間宿舍里住著小陳的幾個老鄉。
今年6月14日,他假裝到五樓老鄉宿舍玩,趁人不備,偷偷將鑰匙拿出去配了一把。
第二天,小陳還特意去五樓老鄉宿舍,跟他的老鄉同學說,他要去廣州玩,讓老鄉們送他去公交車站。在老鄉的目送下,他真的上了車。
老鄉們真的以為他去廣州了。大家都沒想到,小陳沒有去廣州,他在下一站就下了車,隨即返回到學校附近的一家旅館租了一間房。
第3招放火燒宿舍毀線索
第二天,老鄉宿舍的同學全去上課后,小陳開始行動。他用事先配好的鑰匙打開房門,將桌上的電腦和財物席卷一空,還用剪刀撬開抽屜,將財物全都偷走。
隨后,他拿出打火機,點燃床鋪上的被子,以燒毀證據和線索。還好,這場火被同學及時發現,只燒毀了涼席和被單等物。
為什么要放火?小陳事后交代,主要是為了毀滅證據。放火后,他將偷來的財物分別藏匿在一樓雜物間和自己住的旅館房間。
事發之后,聞訊趕回來的同學們發現宿舍失竊,立即報了警。警方通過調取監控,很快發現了犯罪嫌疑人小陳。直到這時,老鄉們才明白,小陳說的“去廣州玩”原來都是騙人的。
案發后,老師立即聯系小陳及其父親。小陳經過一夜思想斗爭之后,第二天,最終決定主動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