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不僅關系國計民生,也與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據悉,廈門市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覆蓋到全市所有企事業單位的勞動者、靈活就業人員以及部分農村被征地人員,但養老保險體系還有“盲區”,廈門市城鄉養老保險推出前,部分城鄉居民得不到養老保障。
2010年7月,廈門市政府出臺《廈門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該辦法的實施實現了養老保險的全民覆蓋。2010年8月開始,廈門市地稅局在全市范圍內鋪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工作,此險種開征至今已有五個年頭。
12月是2016年度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扣費期,記者了解到,廈門市地稅局繼續全面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工作。
如何參保繳費?參保應注意哪些事項?未參保的廈門市居民如何辦理?晨報記者昨日走訪了廈門市地稅局,該局的工作人員就以上幾個市民關心的重點問題進行了詳細解讀。
【政策發布與解讀】
專家:廈門市地稅局規費處 蘇榮祿 0592-5318593
廈門市地稅局納稅服務熱線 12366
1.問: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新農保是否重復?
答:廈門市政府出臺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實際上是在國家“新農保”政策的基礎上,打破城鄉界限,遵循島內外一體化、城鄉統籌發展的大方向建立起來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這個制度可以說是廈門市政府繼“全民醫保”制度后,又一項力度很大的惠民政策,實現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廈門市城鄉養老保險退休待遇會比國家“新農保”規定的退休待遇高,在繳費上也有優惠,國家規定的“新農保”基礎養老金不低于55元,而廈門市城鄉養老保險退休待遇提高到月基礎養老金245元。
2.問: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否有沖突?兩種保險有什么區別?
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廈門市養老保險體系兩個重要組成,每個市民在參保及退休待遇認定時只能參加其中之一,不允許同時參加兩種養老保險,相應的,也不能同時享受兩種養老保險退休待遇。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主要區別是:
一是保障對象不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主要面向廈門市企事業單位的在職職工以及社會上有繳費能力的靈活就業、失業個人和部分農村被征地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主要面向廈門市繳費能力較低的成年居民和沒有養老保障的老年居民;
二是實施力不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強制實施的,是雇主、用人單位包括勞動者個人都必須按照規定繳費的;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強調的是自愿原則,是由政府引導,城鄉居民自愿參加的。
三是籌資結構不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主要籌資方是用人單位,職工個人也繳費;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在參保入口給予一定的繳費補貼,在待遇方面背負每人每月245元的基礎養老金及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兜底。
四是繳費待遇標準不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采用“高繳費,高保障”;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遵循“低繳費、廣覆蓋”的原則。廈門市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繳費金額(單位及個人負擔合計)每月為638元—3188元不等(減負情況下),城鄉養老保險繳費金額從100元—4000元分13個檔次繳納。
3.問:符合哪些條件可以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參保?
答:符合以下五個條件可以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參保:一是廈門市戶籍人員,二是年滿16周歲,三是非全日制在校生,四是非行政事業單位的編制人員,五是沒有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沒有享受社會養老待遇(不包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4.問: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需要哪些手續資料?
答:參保人只要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所屬村(居)委會填寫《參保申請表》即可辦理,城鄉計生對象還要攜帶計生證,殘疾人攜帶殘疾證,低保戶攜帶低保相關證明。今年城鄉養老保險集中繳費時間為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2月25日。
5.問:錯過集中參保繳費期能否補繳?
答:未在年度扣費期內繳費的參保居民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證到地稅局辦稅服務大廳或進入地稅網站,通過銀聯在線繳費方式補繳2016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