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環保廳對外通報稱,根據國務院、省政府有關加強環保監管執法的部署,我省環保、公安部門日前聯手組織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清水藍天”環保執法專項行動,查處一批突出環境違法問題。
依據相關規定,我省決定將福州百洋恒豐船舶服務有限公司、廈門市博鈞工貿有限公司等178個突出環境問題,列為今年第七批省級掛牌督辦案件。
廈門19家問題企業被通報
據了解,此次通報的省級掛牌督辦環境問題,涉及全省九設區市178家企業及加工點,其中包括廈門19家、漳州14家、泉州39家、龍巖14家問題企業。
廈門19家問題企業,分別是:劉宗獻電鍍加工點(同安)、頂山頭村310號對面小電鍍(同安)、同集中路1366號小電鍍(同安)、同利源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同安)、雅米食品(廈門)有限公司(同安)、夏商淘化大同調味品公司(同安)、廈門政泰洋傘有限公司(同安)、廈門耀吉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同安)、山邊洪小電鍍廠(海滄)、欣樂爾康消毒服務有限公司(海滄)、際海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海滄)、廈門歐特電子有限公司(海滄)、何祥志電鍍加工點(集美)、蘇世術電鍍加工點(集美)、歐亞復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集美)、李祖輝雨刷器鐵片加工廠(集美)、廈門寶元達工貿有限公司(集美)、廈門市博鈞工貿有限公司(翔安)、廈門奧力龍科技有限公司(翔安)。
涉嫌污染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省環保廳指出,我省此次查處的一批突出環境違法問題企業,主要存在著未建設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廢水、廢氣直排,或未批先建投產,責令其停產后仍繼續生產,或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或排放廢水中總磷、總鎘嚴重超標等問題。
省環保廳強調,按照掛牌督辦要求,我省各地環保部門要認真抓好案件查處和整改落實。屬于涉嫌污染犯罪的要嚴格依法移送并配合公安機關追究違法者刑事責任,屬于嚴重違法排污應予行政拘留的要嚴格依法移送并配合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屬于應執行新《環保法》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取締關閉等規定的要依法查處到位,屬于應執行其他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要嚴格依法立案處罰。同時,要督促各地和被掛牌督辦的企業對存在問題按期整改到位。
依照省級掛牌督辦要求,我省通報的178個省級掛牌督辦環境問題,均已責成屬地市環保局依法查處,責令限期整改至2016年2月29日止。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加強督辦力度,適時組織對今年以來省級掛牌督辦案件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