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學生的經濟實力都比較弱,對高檔商品只能望而卻步。然而,廈門一大學生受不了誘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了蘋果6plus,僅還了兩期,便無下文,被告上法庭。日前,思明區法院受理這一案件,與導報記者對雙方進行調解。
糾紛
陳曉是廈門某大學學生,看到很多同學在用蘋果6plus,自己也很想買一臺,可得不到爸媽的支持。一天,他看到一家手機店的傳單,聲稱可以分期付款購買蘋果6plus,很是動心,就去買了一臺。“對方告訴我,分期付款會多一些利息,不過可以分18期,每期大概還款472元。”對方遞給他一份合同,陳曉看也沒看就簽字了。
拿到新手機后,前兩個月陳曉都按時還了,后來卻有些力不從心,剛好又開始實習,他就沒有再還款。幾個月后,他收到法院的傳票。“我以為晚還一段時間,沒關系的,沒想到會惹官司。”陳曉慌了神。當看到原告名稱時,他更是傻眼了,“我明明是在手機店購買的,怎么會被融資公司告上法庭了呢?而且怎么會有那么多的滯納金?”“合同條款上標注得很清楚,如果逾期未還,必定得承擔相應的滯納金。”原告方某融資公司表示。
調解
分期付款其實是一種小額借貸,需償還一定利息。一般手機店是通過融資公司來進行操作的。顧客一旦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則需要與融資公司簽訂合同,注明分期次數以及每期還款金額。法官跟陳曉解釋道,“簡單說,就是融資公司將這批手機買下來,再租給顧客,每月的租金就是分期付款金額。你按時償還后,手機也就屬于你的了。”
對于陳曉,法官詳細告知其個人信用的重要性,以及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嚴重后果,提醒他不要再犯類似錯誤。
考慮到陳曉還是學生,不具備經濟實力,且認錯態度較好,法官建議適當減免滯納金。在法官和導報記者的調解下,陳曉表示將會與家人溝通,先將欠款還上,再由自己做兼職還給家人。融資公司也表示免收滯納金。
法官提醒:學生切勿盲目消費
學生追求生活品質可以理解,但切不可盲目消費,他們正處于人生的起步階段,要重視個人信用,不要因小失大。同時,在簽訂格式合同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細閱讀相關條款,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閩交巡2001”艇入列 廈門海上交通執法再2025-03-27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