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濱南路湖濱中路十字路口一名女子帶著一個小女孩在車流中乞討。
“有女子帶著小孩在車流中乞討太危險了,是親生的嗎?”近日,有市民向晨報反映,兩名女子帶著孩子在車流中乞討,既妨礙車輛通行,又存在交通隱患。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目擊:
路中乞討險象叢生
12月5日16時30分,記者來到位于湖濱南路的嘉禾園前,車輛正在排隊等紅燈,兩名女子帶著女孩,站在兩排車輛中間,向車主敲窗乞討。天空當時下著雨,大人和小孩均沒有使用雨具。
記者看到,兩女子年齡均約30歲,其中一女子身穿藍色外套,頭發亂七八糟,臉上滿是斑。女孩身穿粉紅色外套,乖乖緊跟在女子身邊。
另一名女子身穿白色外套,腹部隆起,疑似懷孕,手中還抱著孩子乞討。
當綠燈亮時,許多車輛啟動,藍衣女子迅速從中間車道穿過,車主見狀只好又停下車來,等待藍衣女子走過后才重新啟動,導致了后面車輛滯緩,既添堵又危險。之后雨勢變大,兩名女子交談一番后,白衣女子先行離去,藍衣女子帶著孩子繼續在路中乞討。
記者粗略統計,在一個小時內,藍衣女子約向150個車主進行了乞討,給錢的車主有一成左右。當車主不理會時,女子則拉著女孩的手,直接繞過車前,走向另一輛車。
疑問:
乞討者稱家遭地震?
12月6日15時許,當記者開車經過湖濱南路時,又見到了藍衣女子帶著孩子在乞討,卻沒見到白衣女子的蹤影。
當記者在左轉車道停下來等待紅燈時,藍衣女子牽著女孩的手向記者一邊彎腰,嘴里一邊念著“幫幫忙、幫幫忙……”
“孩子多大了?你們從哪里來的?怎么會在馬路中間乞討?”
藍衣女子操著外地口音回答,“小孩4歲了。從甘肅來的,剛到廈門兩天,家里遭遇地震,沒有飯吃。”
藍衣女子向記者解釋,自己與孩子兩人單獨來到廈門,目前暫住火車站地下室。
就在記者要接著詢問時,藍衣女子便急忙叫小女孩說“謝謝”,之后轉身走向后面的車主,不再理會記者。
交警:
來了半月趕都趕不走
在湖濱南路執勤的交警劉警官向記者透露,從半個月前開始,就有兩名大人每天上午8時許,帶著孩子在此乞討,他經常勸導她們離開,她們會立即離開,可不過一會,她們又回來繼續乞討,趕都趕不走。
還有車主反映,看到大人和小孩從車前經過,小孩有時蹦蹦跳跳的,車都不敢啟動,害怕她們突然來一個“碰瓷”。
記者經過幾天的調查,發現藍衣女子乞討時都會帶上小女孩。雖然孩子大多時間內都比較乖,一直跟在藍衣女子身邊,但時不時會在馬路中間手舞足蹈,踢地上的小石頭,有幾次站不穩還差點摔倒在馬路上。
廈門市救助管理站:
她們每年秋收后
都會來廈乞討
昨日,記者從廈門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每年10月份后,都會有一批婦女帶著小孩千里迢迢到廈門,在各大路口乞討。
“秋收過后,地里的活忙完了,她們就來廈門過冬,賺點錢貼補家用,到春節前她們就會離開。”廈門市救助管理站相關負責人陳先生告訴記者。
陳先生表示,這些大人帶小孩出來乞討時,都會隨身攜帶小孩的出生證、戶口本等證件,來證明與小孩的關系。
陳先生提醒廣大市民,在馬路上遇到乞討時,盡量不要直接給對方財物,這會助長他們在路中乞討的行為。可以叫他們到救助站求助或撥打廈門市救助管理站熱線0592-5511530。
記者從警媒熱線了解到,現在一些來自外地比較貧困農村的年輕人,他(她)們覺得出來打工賺不到什么錢,就帶著孩子到城市里乞討。若市民懷疑大人在路上乞討時,所帶的小孩是拐騙來的,可以直接撥打110電話報警。
律師說法
帶孩子乞討
可撤銷監護權
如果他們的關系是真的,那么,父母帶未成年子女乞討是否涉嫌違法?福建瀛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蘇奕欣告訴記者,根據2013年印發的《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父母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討時,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學習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監護人的監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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