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兩位讀者先后向本報反映了類似的遭遇——她們去不同的傳媒公司應聘“兼職模特”,卻被不約而同地告知,要先交錢辦“模特卡”,才能做這項兼職工作。
雖然都交錢辦了“模特卡”,但游小姐通過搜索相關報道,發現自己被騙了;而小陳則是辦卡后多日都沒有能夠“接單”干活,逐漸生疑——她自己說,甚至還接到了“老師”類似“喝點紅酒浪漫一下”的信息。
針對她們的疑慮,記者進行了調查,相關部門也已介入。而對于她們所共同正面遭遇的“模特卡”,記者也專門進行了走訪了解。
【案例1】
遭遇 先交錢辦模特卡 被告知是“行業規定”
游小姐說,本月1日她到位于梧村汽車站附近的華龍大廈19樓1908室之一的“廈門滿天星光傳媒有限公司”面試模特兼職,“電話里的工作人員說,如果接到拍照單,一單可以獲得300元到2000元的報酬,自己覺得心動,就去試試了。”
游小姐告訴記者,雖然通過了面試,卻被告知不能接單,“他們說一定要有‘模特卡’才能接單拍廣告,這是行業規定。”游小姐便簽下一份“委托確認書”,稱是幫游小姐拍“模特卡”,價格為1680元。
交完錢,游小姐被帶到工作室攝影棚,又交了260元,“說是一次性交齊化妝費,不然化妝一次交100元。”游小姐花了一兩個小時就在攝影棚內拍完了照片,工作人員說“模特卡”制作好就會送到她手上。
“我要求他們給我發票,工作人員說沒有。只給我寫了一張1680元的收據,不包括化妝費。”游小姐說,事后自己覺得蹊蹺,便回家上網查詢,發現這家公司8月份被媒體曝光過兼職亂收費,“跟我的遭遇一模一樣。”
追蹤 執法人員現場調查 公司未出示經營記錄
4日下午,記者聯系了嘉蓮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一同到現場調查了解。
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要求店員出示相關的經營記錄,不過,店員表示平時會接一些淘寶賣家的小額拍攝訂單,一般就一兩百元,但具體記錄因為負責人在外地,無法提供。昨日記者再次聯系執法人員詢問進展,暫時未得到明確回復。
通過市場監督和勞動監察工作人員的協調,“廈門滿天星光傳媒有限公司”最終同意如數退還游小姐1680元費用,另外260元則要求游小姐先買原樣化妝品歸還后才能退。而在4日采訪結束記者要離開時,有店員伸手阻攔,以命令的口吻要求記者“坐下、不準離開”。
【案例2】
遭遇 一條信息兩個公司名 疑似遭遇“潛規則”
小陳微信上的聊天截圖。(小陳供圖)
小陳是大四學生,最近正找工作。11月23日,她在智聯網看到“阿迪達斯發布會直招禮儀模特”的信息,發布者顯示為“上海星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工作地點在廈門思明區湖濱東路。待遇800元/場,小陳自認各方面都符合要求,就填寫了報名信息。
接到面試通知后,小陳趕到廈門,面試地址在湖濱東路華龍大廈2602室,公司名稱卻成了“廈門睿火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據小陳說,接待她的“高老師”給她量完三圍,夸她長得漂亮、身材好,適合做模特,還告訴她公司最近有很多活動,不過上班之前要先制作“模特卡”,相當于模特的“身份證”。小陳強調自己只想做兼職,“‘高老師’跟我說,就算是做兼職也要‘模特卡’。”
“模特卡”制作費1380元,小陳說,跟“高老師”協商后先交800元,剩下的500多元,“等上班后,從工資里扣。”拍了照簽了合同,小陳說“高老師”明確告知有活動會通知。但從11月25日到昨天為止,公司沒給她派活,而找到“高老師”退錢,對方卻不肯。
小陳還提到了其他一些細節。模特卡寫真拍攝完的當天下午,“高老師”用微信約她出來吃飯,還邀請她看電影,“他的微信名就叫‘職業模特經紀人’。”從聊天截圖上看,“高老師”對小陳說,“過來一塊吃飯唄”、“過來見面聊聊”等內容,小陳認為,在后來的吃飯過程中,第一次和她見面的“高老師”還屢次提出“我們談談”的話,“像是一種潛規則。”
追蹤 “高老師”未回應辦卡一事 勞動部門已介入
根據小陳提供的電話,記者聯系上高老師。對方說,公司沒有收小陳的錢,“那個是拍攝形象照片的錢,是拍攝機構收的,她也可以自己選擇其他機構。”至于小陳所說的“潛規則”,“高老師”一口否認,說“根本沒那回事。”記者多次詢問“模特卡”一事,“高老師”均沒有正面回答。
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表示,已經介入調查。一方面,智聯招聘上發布模特招聘信息的是上海公司,而面試點和工作點卻是廈門公司,“我們已經要求智聯招聘核實這一情況,如果有違規的地方,將進行查處。”另一方面,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能向求職者收取任何押金,而對于小陳所交的800多塊錢,性質上屬不屬于押金,要繼續進行調查。這位負責人還說,由于小陳還是在校大學生,不能視為她和模特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我們已建議小陳向街道司法所申請司法調解。”
【延伸調查】
模特卡只是“介紹信”
上述兩家“傳媒公司”,一個稱模特卡是“行業規定”,一個說是“身份證”。那這模特卡到底是什么?
據記者向勞動部門咨詢得到的回復是,模特行業目前并無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模特卡”也并非由政府部門發放。
中國職業模特委員會執行委員馮杰說,模特沒有‘模特卡’也不影響演出和拍攝。馮杰提到,“模特卡”相當于一個模特的“介紹信”,只是為了方便客戶更好地選擇所需要的模特,“辦理模特卡一般都要專業培訓,不然表情都不會做、不會擺pose,跟自拍有什么差別?”
對于花費近兩千元馮杰也提出質疑,“專業模特都不一定這么貴,有些正規的模特公司還會為模特墊付。”馮杰說,確實存在一些公司通過高額的辦卡收費牟利,而所拍出來的“模特卡”,在業內人士看來也很不專業。
做了多年兼職模特的陳小姐則告訴記者,“現在大多只用電子‘模特卡’,通過郵箱或者微信發給客戶選擇,滿意后才進入面試。”她說,正規的模特公司不會收取高額的辦理“模特卡”費用。
馮杰提醒說,正規的模特公司一般不會上來就叫新人交錢拍“模特卡”,“如果模特很有發展潛質,公司有專門的經紀人會幫忙做市場分析,走什么風格,經過培訓后再拍專業的‘模特卡’,并且會先簽合同。”
【律師說法】
傳媒公司或涉嫌詐騙
“公司經營收費又不開發票,是違反稅收管理規定的,消費者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信海律師事務所林敏輝律師同時還認為,如果“模特卡”與模特從事拍攝并無必要關聯,該公司又以“模特卡”名義騙取財物而未有實際接單業務的話,還涉嫌構成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