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駕照自學、直考,這一駕訓改革方向昨天再度出現,國辦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明確提及,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意見表示,2016年上半年啟動重大改革事項試點;2017年深入推進改革實施;2018年,完成改革重點工作任務。
學車自考提了多年,現在離我們究竟還有多遠呢?昨天,導報記者從廈門市運管處、交警部門了解到,目前兩部門尚未收到“意見”,但已經在網上第一時間看到相關內容。
“自備車輛”哪里來?
學車“自學直考”,首先要解決車的問題。根據“意見”,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
目前,駕校使用的教練車,主要是加裝了副剎車、輔助后視鏡,教練在他的位置上,可以及時踩住剎車。一家駕校的李教練介紹,加裝的過程并不復雜,只要在車內的鐵板上挖洞、鎖螺絲。
但是,“意見”中又規定,自備車輛不得用于經營性駕駛學習。“租賃改裝過的車輛,算不算經營性?如果算,就不能租。”李教練說,不能租,就只能在自己的私家車上改,但“私家車正常不會裝,七搞八搞,恢復原狀很難”。
“意見”指出,應當制定自學駕駛的車輛條件,李教練認為,這就是相當于規定,自備車輛必須具備什么樣的安全技術條件,要經過機動車技術安全檢測。
“學時”怎么保證?
學車要“按時完成”。
根據交通部《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要求,小型汽車學時為78學時,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為12學時,“場內駕駛”為26學時,“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為40學時,一個學時為1個小時。
為了保證學車時間,教練車上安裝了計時器、打卡器、行車記錄儀、錄音設備、攝像設備,學員練車要刷第二代身份證,通過視頻審核,計算學時。廈門運管處、交警的系統是連通的,一個學員只有滿學時,才有資格報名考試。
但是,如果是自學直考,要不要遵照交通部的駕駛培訓教學大綱?如果要執行,學時又該如何保障?倘若同樣采用安裝一系列設備的方式,無疑會增加自備車輛的費用。
三年內出事倒查誰?
駕考自學,不找駕校的教練,到哪里找老師?“意見”要求,要“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對于隨車指導人員的條件,“意見”中尚未有詳細規定。
不過,導報記者在公安部交管局的官方微信“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布”中看到一條相關表述:必須取得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5年以上,未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責任事故或未發生造成人員重傷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沒有吸毒記錄,沒有記滿12分或駕駛證被吊銷的記錄。
“意見”規定,自學人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隨車指導人員依法承擔責任。
不過,在接受采訪時,有駕校提出疑問:“學員取得駕照三年內發生死亡事故負主要責任等,要倒查駕校培訓,如果是自學發生了這樣的事故,要不要倒查追究‘指導人員’的責任?”
自學考試積壓咋辦?
自學直考,由“自學+直考”組成,而在考試方面,廈門已經走在全省前列,已經具備相應條件:駕考可以自助預約。
今年7月1日,廈門率先全省推出自主預約考試,所有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考試用戶,均可登錄福建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fj.122.gov.cn),預約相關考試科目的場地、時間和場次。
截至10月份,該系統尚處于試運行階段,每天有400個名額提供給學員自主預約,四個科目每個科目100個,共計400個。相比之下,傳統的駕校預約通道容量較大,每個科目安排550-600個。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自主預約報名人數越來越多,但警力和考試場地等有限,排隊時間較長。破解這一問題,應當調配自主預約和傳統駕考的比例,更需提高考試供給能力。
這一點,“意見”中涉及的改革措施有:推行興建使用社會考場、拓寬考試員選用渠道、優化考點布局、允許考生選擇省(區、市)內其他考場參加考試等。單單社會化考場這一點,廈門目前僅有同安大宏和集美旺馳兩家。
駕訓考試改革七條必看干貨
干貨1小車自學直考可用自備車輛
《意見》提出,試點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考生可以使用私家車嗎?《意見》規定,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并直接申請考試。
干貨2先培訓后付費自主選擇教練
《意見》提出改變駕駛培訓機構一次性預收全部培訓費用的模式,推行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后付費的服務措施。
其他便民措施還包括,實行學員自主預約培訓時段、自主選擇教練員、自主選擇繳費方式。試點學員分科目、跨駕駛培訓機構參加培訓。
干貨3自選時間場地不再駕校包辦
《意見》指出,將建立統一的考試預約服務平臺,考生可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試場地,改變由駕駛培訓機構包辦報考的現狀。
干貨4提前熟悉考場成績當場公布
擔心對考場不熟悉?《意見》明確指出,考試前實行考場開放,公布場地設施布局、考試流程和路線,允許考生考前免費進入考場熟悉環境。
考試過程公開,當場公布考試成績,在考場、辦事大廳等場所向群眾直播考試視頻,考生有權查詢自己的考試視頻資料。
干貨5科目出現積壓可選其他考場
《意見》提出大力推進駕駛人考試業務向縣級下放、延伸。積極推行市(地)級公安機關向縣級公安機關派駐考試員開展考試工作,委托有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承擔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工作,方便群眾就近考試。
對報考單項科目出現排隊積壓的考生,允許其選擇省(區、市)內其他考場參加考試。
干貨6殘疾人駕車條件將逐步放寬
未來中國將逐步放寬殘疾人駕車條件。研究制定單眼視力障礙人員駕車視力檢測標準、上肢殘疾人駕車加裝輔助裝置等規定,適時放寬單眼視力障礙群體、上肢殘疾人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的條件。
提高駕駛證國際認可度。積極推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開展駕駛證互認換領工作,逐步擴大駕駛證互認換領范圍,提高我國駕駛證國際認知認可度,滿足我國公民出境駕車需求。
干貨7發生嚴重事故倒查考證過程
《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凡是駕駛人取得駕駛證后三年內發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以上責任的,倒查考試發證過程,發現考試員有參與偽造考試成績、降低考試標準等違規問題的,取消其考試員資格,終身不得參與駕駛考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