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軍和身在莆田的丈母娘視頻聊天,老人突然在畫面中看到,女婿身后出現一名持刀男子,女婿轉身擋住了攝像頭,老人被嚇著了,又急又怕。這一幕發生在今年的7月6日。近日,砍人者林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湖里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
阿軍在湖里高崎開小超市,7月6日晚上10點半左右,正和丈母娘視頻聊天時,有人操刀從背后襲來,阿軍從椅子上轉身站起,發現持刀者是隔壁超市老板的兒子林某。林某二話不說,就朝他的右肩膀砍了兩刀,他本能地用手去擋,結果左手指頭也被砍傷了。之后,林某拿著刀逃離了現場。后經鑒定,阿軍的傷勢為輕傷二級。
林某今年20歲,他父親所開的超市與阿軍的超市挨得很近。當晚,他喝了瓶啤酒,父親責罵他整日不干正事,他很窩火。又想起前陣子他獨自看店時,阿軍經常跑來對比商品的價格,再回到自己的店里將相應商品降價促銷。他認為阿軍做事不厚道,于是借著酒膽,從貨架上拿了把菜刀就往外跑。
等他再回到店里時,失魂落魄地告訴父親:“爸,我砍人了。”林某的父親大驚失色,當即替兒子報警,讓他自己主動投案。事發后,林某的父親向阿軍支付了10萬元賠償。
湖里區法院審理認為,林某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其自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也自愿認罪,有自首情節,并且積極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因此法院判決對林某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