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洗手間滲漏糞便水,樓下業主遭殃。這原本是一件協商即可解決的鄰里事??蓛赡赀^去了,問題卻一直沒有解決,難就難在,樓上業主人在外地,房子卻已經歷經二房東、三房東、四房東之手了。
樓上遲遲不解決漏水問題,樓下住戶很是無奈
天花板滴水 兩年未得解決
“都不知道要找誰來解決此事了!”羅賓森廣場藍晶閣2608的業主馮先生憤怒地說:“三個房間,每間房子的天花板都滲水。”94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可收4200元,可因為滲水問題,特別是最近洗手間的天花板每天都會滴下糞便水,把租客都嚇跑了,兩個月了,至今還是租不出去,這個損失該由誰來賠?
滲漏問題最早出現在2年前,馮先生說,當時就請物業管理處出面協調,但無奈的是,2708的業主人在外地,把房子轉租給姓郭的二房東,二房東又把94平方米的房子改成酒店式公寓進行出租,隨后三房東周先生介入,再把房子轉盤給戴女士 ,也就是四房東了。
房東一多,漏水問題的解決就像沙包一樣被丟來丟去。
合同快到期 問題能拖就拖
三房東周先生說,當時房子在二房東手上時就出現漏水了,他接手后,已經把漏水的地方修復好了。之前他也把郭房東和戴房東請到一起,理清漏水之責。補漏費用要一萬元左右,希望他們二人能一人出一半,但不知為何,問題仍是一拖再拖,沒有解決。
廈門佰仕物業公司的顧主任說:“此事已經上報梧村城管中隊了,但仍不見解決。每次打電話給業主和幾位房東,也都答應要修,可總是不見行動!物業作為協商的中間人,的確沒有辦法,因為我們沒有執法權。”
而根據馮先生的說法,問題難解決的根源,其實很簡單。2708號房子到明年6月份轉租合同到期,而這幾位房東,其實就是想能拖即拖,等到合同到期時,房子歸還業主,什么責任也不用承擔了。
律師說法
受損方可向實際侵權人進行追償
作為受損方的馮先生,到底該如何維權呢?
福建天翼律師事務所林黎暉律師支招,馮先生可以找樓上不動產的所有人(產權登記證登記的業主),要求其承擔房屋漏水造成的損失,業主在承擔賠償責任后亦可根據相關協議向實際侵權人進行追償。
根據《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對于漏水原因需要分析,如果確定是因為樓上業主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戶天花板滲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并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記者 林少蓉/文 陸軍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