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了解到,福建省于明日起正式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廈門成為了繼北京、上海之后第二批實施離境退稅政策的城市之一。屆時,廈門海關轄區內的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廈門五通碼頭、泉州晉江國際機場,境外旅客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可申請辦理退稅手續。
“境外旅客指在我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旅客及港澳臺同胞,退稅物品須為個人物品,并且不包括中國海關禁止、限制攜帶出境的物品。”據廈門海關人士介紹,境外旅客離境退稅率為11%,具體退稅條件包括: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消費;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隨身攜帶或隨行李托運出境。
記者從廈門市商務局了解到,廈門首批離境退稅口岸、退稅代理機構、退稅定點商店均已確定。首批離境口岸是高崎國際機場和五通碼頭;辦理離境退稅的代理機構為興業銀行廈門分行和廈門銀行;首批退稅商店共10家,包括天虹商場(3個門店)、國貿免稅商場、磐基酒店、萬仟堂(3個門店)、山國飲藝和惟藝漆線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