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因販賣毒品獲刑,但出獄之后卻不思悔改重操舊業(yè),最終,他把自己送上了絕路。近日,屢教不改的毒販黃某安因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在廈門被執(zhí)行死刑。
被告人黃某安今年已經52歲了,他來自廣東一個農村,初中文化,無業(yè)。黃某安自從2011年出獄后,就頻繁往返于廣東、福建、浙江等地,與多名下家交易毒品,一共販賣、運輸冰毒69524克、海洛因898克。2012年9月至11月間,洪某祥聯(lián)系上黃某安后,為販賣毒品牟利,結伙或單獨向黃某安購買冰毒。其中,洪某祥單獨購買冰毒共計2330克,與他人共同購買1000克。
最終,黃某安因犯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他的“下家”洪某祥也因犯販賣毒品罪,同樣被判處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近日,黃某安與洪某祥均在廈門被執(zhí)行死刑。而另外與黃某安進行毒品交易的三名毒販也分別被判處死刑,不過都是緩刑。(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