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之下,4歲的女孩被人當街抱走?當男子林某剛報警時,因案情重大,杏林派出所的警力幾乎全部出動,幫他找孩子。但很快,民警就發(fā)現(xiàn)林某的說法疑點重重!
1月17日,林某因謊報警情,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男子報警稱女兒被抱走
16日傍晚6點多,杏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一男子稱其4歲女兒在內(nèi)林下官村被人抱走了!民警立即出警找到報警人,竟是一名花甲老人。該男子姓林,龍海人,今年已經(jīng)64歲了。林某倒也不避諱,他說,之前他有一個女朋友,跟他生了一個女兒。當天中午11點多,女兒獨自在家,他回來后找不到人了。“別人看見的,說是一個中年婦女,把我女兒抱走了,之后上了一輛車離開。”林某看起來很著急的樣子,一直讓民警幫他找孩子。
幼女當街被抱走,根據(jù)林某的描述,這確實很像兒童被拐的案件。于是,接警民警立即將該情況上報,刑偵大隊、派出所及相關部門,大量警力出動,走訪調(diào)查。
警方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是假警
然而,一個多小時后,該案的疑點卻逐步浮現(xiàn)。
“首先是監(jiān)控。”經(jīng)辦的吳警官介紹,他們成功調(diào)取了孩子離開時的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身邊確有一個中年婦女,但兩個人看起來互動頻繁,表情親昵,并不像林某所說的“抱離”。此外,林某雖口口聲聲說“別人看見”,但這個“別人”是誰,卻始終語焉不詳。民警決定,再次與林某溝通。
林某交代,孩子是被她親生母親帶走的。孩子的親生母親,是他的前女友,但兩人分手之后一直在爭搶孩子的撫養(yǎng)權。當日中午,孩子母親來找林某,兩人再次發(fā)生了爭執(zhí)。當時林某負氣跟她說,如果能養(yǎng)得起就帶走。孩子母親一聽,回了一句“當然可以”,遂帶著孩子離開了。
后來林某越想越后悔,卻又擔心找不到孩子,就報了警。
男子被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表示,林某在明知對方身份和事情真相的情況下故意謊報案情,誤導警方調(diào)查方向。在證據(jù)面前,林某也承認了自己虛構警情的違法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1月17日集美警方依法給予違法行為人林某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在撥打110報警時,切勿故意隱瞞事實,更不能虛構警情。否則不僅會造成警務資源的浪費,而且會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