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星期內三次光顧同一家店,為的不是購買商品,而是盜竊店內財物。近日,這名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第三次盜竊時被曾厝垵邊防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
1月20日上午,曾厝垵文青街一家售賣閩南特產店的店主老李發現,店內收銀機里的1000多元貨款不見了。由于不能肯定是否是內部人員所為,老李選擇了不動聲色,并留了個心眼。當天營業結束后,老李將收銀機內的現金全部取走。1月21日,老李發現,收銀機廈門盒子內的200余元錢不翼而飛。為何收銀機內的錢財連續兩天都消失不見。確認店內遭遇“入室盜竊”,老李選擇了報警。曾厝垵邊防派出所經過現場勘查,覺得兩次行為應為同一人所為,而且這名盜竊嫌疑人很可能再次入店盜竊。
經過多日蹲守,1月25日凌晨1點45分左右,當犯罪嫌疑人再次潛入店中盜竊財物時被蹲守的民警和店員當場逮住。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今年29歲,河南籍來廈務工人員。由于收入不高,王某結余不多。為了好回家過年,王某變萌生了盜竊財物的念頭。據王某交代,1月20日凌晨2點左右,他在文青街閑逛時,發現這家特產店雖然已經打烊,但未了追求設計風格,大門卻只用一塊塊木板隔開,只要稍微一用力,就可以輕易將木板搬走,進入店中。入店后,王某很快從店里收銀臺的柜子里翻出1400余元,同時從收銀臺下一盒子里也找出400余元后離開。離開時,王某還不忘把木板復原。
發現如此容易得手,第二天,王某又再次來到這家店,以相同的手法,盜得收銀機下面盒子內的200余元現金。王某表示,由于已經得手了一筆錢,他就選擇將錢先行揮霍,待沒錢了再繼續盜竊。
目前,王某已被曾厝垵邊防派出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民警提醒,商店要嚴格落實防火防盜等硬件措施,避免因疏忽大意而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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