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環保廳公布2015年全省城市空氣質量排名“成績單”,我省9個設區市前三名分別是南平、龍巖、莆田,而廈門位居第四。
據介紹,2015年,我省9個設區市作為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的城市,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評價,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二級標準,達標城市比例為100%。
根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技術規定》,按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從小到大排序,2015年全省9個設區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依次為南平、龍巖、莆田、廈門、寧德、泉州、福州、漳州和三明。
首要污染物:龍巖為臭氧,其余8個設區市均為細顆粒物。與上年同期相比,福州、廈門和泉州綜合指數分別下降0.57、0.86和0.23。
縣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試排名方面,根據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從低到高(即空氣質量從好到差)進行排名,符合數據有效性的縣級城市共10個,排名依次為:武夷山、長樂、建陽、邵武、福清、福安、龍海、石獅、福鼎、晉江。
其他4個縣級城市報送數據不符合數據有效性要求,并列第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