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該園雖未獲批,不過已達到過渡性標準
警方表示,該事件是租賃雙方由于租金問題產生經濟糾紛而引發的事件,房東方面的人將幼兒園的門焊死,并推倒了幾堵柵欄。具體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記者從湖里區教育局了解到,枋湖中心幼兒園屬于未批辦幼兒園,未到教育部門申請備案。不過,禾山街道街政辦工作人員說,該幼兒園尚未取得正式批文,是由于歷史原因和條件限制造成的。該幼兒園搬到廠房后,條件大有改善,但仍舊有不規范之處,如消防設施。去年底,該幼兒園與湖里消防大隊確認合格的消防改造公司簽訂了合同,正進一步完善消防設施。
這名工作人員說,如果湖里區教育局放開一批過渡性民辦幼兒園的申報,即略微降低批辦標準,該園目前的條件是基本可以達到申報要求的,“該幼兒園已將過渡性批辦申請材料提交到禾山街道街政辦,正在等待上級審批”。
【律師說法】
合同中并無幼兒園無手續就可解約的約定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郭豐律師認為,即使幼兒園沒有任何手續,房東也無權單方解除合同,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中并無幼兒園無手續就可以解除的約定,更何況合同中也沒有任何約定該場所只能用來開設幼兒園的條款,換言之,即使該幼兒園因無手續而停辦,租戶也可將該場所用于其他符合合同約定的用途,房東無權干涉,更無權解除合同。另外,有無手續應當是行政機關管理的范疇,處罰權也由行政機關行使。房東派人對他人經營場所進行圍堵以及鎖場所大門的行為,從性質上看是干擾他人正常經營活動的行為,已經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而砸壞柵欄屬于破壞他人財物的行為,也可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對于行為人的施害行為造成的損失,當事人有權起訴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