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醉駕被警方查獲后,竟還試圖賄賂民警,遭到義正辭嚴地拒絕。
17日晚上,思明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筼筜中隊民警在仙岳路設卡。23:42,民警攔查到一部車牌號為蘇MK95××的小車,駕駛員吳某龍,男,36歲。
經現場吹氣檢查,吳某龍的酒精含量為84mg/100ml。民警立即驅車將其帶到仙岳醫院抽血檢查,途中,吳某龍從口袋里抓出一大把現金強行塞給執勤人員,請求執勤人員給予通融,放其一馬。執勤人員立即阻止其不理智的行為并歸還現金,要求其配合民警執法。
經查,吳某龍的血液檢測結果為84.0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目前,此事已移交筼筜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18日凌晨0:16,一部牌號為閩D2X××1的小型汽車出現,駕駛員發現前方有民警設卡,就停靠在距離卡口約30米處的路邊。
民警發現,駕駛人離開駕駛室,跑到車子后方,車內的其他隨乘人員均已爛醉癱倒。經查,駕駛人梁某煉,男,30歲,身上酒氣明顯,但他百般狡辯自己并非閩D2X××1的駕駛員。
面對當事人的抵賴,民警立即聯系思明交警大隊指揮室調取閩D2X××1的行駛路徑及沿途監控證據,用事實說話!從調取的圖像資料分析表明:閩D2X××1于0:08在仙岳高架SM路段上行駛,車上的駕駛人正是梁某煉,時間、地點及駕駛人與現場情況吻合。
梁某煉經酒精呼氣檢查為126mg/100ml,隨后他被帶到仙岳醫院進行抽血檢查,抽血結果為148.1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目前,此事已移交筼筜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