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24日訊 昨日,海都記者從廈門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獲悉,日前,經廈門市委同意,廈門市紀委對廈門市交警支隊原黨委書記、支隊長梁鷺生,原黨委委員、副支隊長吳孝國,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委周魯江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梁鷺生同志違反工作紀律,作為市交警支隊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對下屬單位車管所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吳孝國同志違反工作紀律,未能正確履行分管職責范圍內的主體責任,對分管的車管所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周魯江同志違反工作紀律,作為交警支隊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委,未能正確履行職責范圍內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對分管的車管所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廈門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梁鷺生、周魯江、吳孝國三位同志黨內警告處分。(海都記者 蘭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