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吹起,閑置地塊上塵土飛揚。今后,閑置地塊或再難成為揚塵的“滋生地”。
昨日,導報記者了解到,不久前市環保局向有關企業下發加強工業企業揚塵污染防治的通知,包含13條內容。通知中明確,地塊閑置超3個月,要硬化或綠化;即使3個月以內,也要采取圍擋、噴淋等降塵措施。
作業點要配備噴霧機
去年,廈門的空氣質量排名,在全國74個主要城市中排名第二。優異成績的背后,與去年廈門大力整治揚塵分不開。揚塵是空氣主要污染源之一。
工業企業在作業時,物料堆場要完全密閉,禁止露天堆放;不能完全密閉的,要采用防塵網(布)全覆蓋,并配備必要的噴淋設施;不能完全密閉、也不能完全覆蓋的堆場,要在四周設置高于物料最高點2米以上的圍墻。
此外,每一處同時作業的作業點,至少要配一臺噴霧機,在作業過程中全程噴淋,確保作業點揚塵得到有效控制;運輸物料的輸送帶要密封,所有可能產生揚塵的裝卸及運輸節點,都應設置吸塵收集或噴淋除塵裝置。
閑置地塊要硬化或綠化
一些閑置地塊疏于管理,往往容易成為揚塵“滋生地”。
如何處理這些閑置地塊?《通知》規定,閑置超過3個月的地面要硬化或綠化,閑置時間在3個月內的,要覆蓋或按料堆圍擋標準建設圍擋及噴淋設施。
除了閑置地塊容易產生揚塵外,一些露天料堆場也是“揚塵大戶”。對此,《通知》規定,料堆沒有完全密閉的工業企業,在遇到風力4級及4級以上天氣時,停止裝卸物料作業。
而工業企業除綠化、建筑占用地面外,露天地面要全部硬化或覆蓋,禁止地面裸露。企業硬化地面(含路面)要及時清掃和清洗,不得存在明顯的物料、粉塵、煙塵、灰塵、浮土。
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
廈門市所有可能產生揚塵(含粉塵、煙塵)污染的已建、在建和新建工業企業都必須按照《通知》要求防治揚塵。
此外,揚塵防治的信息必須公開。各工業企業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排污許可證管理等要求,做好本企業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本企業公開的環境信息中,應當包括揚塵污染防治的內容。《通知》明確,工業企業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考評結果,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范圍。對于違反規定的工業企業,將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