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業男子趁醉漢在小區石凳睡著時,撿走其掉落在地上的手機,隨后還要失主花錢“贖回”手機。昨日,導報記者從思明區法院獲悉,這名撿手機的男子因犯盜竊罪獲刑。
張某今年28歲,無業,來自晉江一個農村。2015年8月15日凌晨2時左右,張某來到思明區翠湖村小區,趁被害人林先生酒醉,在小區的石凳上熟睡之機,盜走林先生掉落在地上的一部“華為”牌P8PLUS型手機,該手機價值3101元。
張某撿走手機后,有意不關機。等到被害人林先生醒來后,給自己手機打電話,張某接電話后就開始要錢。張某要求,林先生拿1800元贖回手機。
隨后,林先生根據張某要求,來到廈門北站“贖手機”。當雙方隔著鐵欄桿交易談判時,因旁邊的門打開驚動張某,張某當場逃跑,導致埋伏的警方抓捕未果。但最終,被告人張某在晉江的家門口被警方抓獲歸案。同時,警方還從他身上繳獲涉案被盜手機。
張某落網后,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目前,繳獲的手機已發還給被害人林先生。
近日,思明區法院作出判決,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3101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一審判處他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