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福建省總工會的消息,我省職工大病補助申請門檻今年進一步降低,醫療費用自付標準從6000元降到5000元,更多的患病職工可申請到相應標準的大病補助。
職工自付標準
從6000元降至5000元
所謂職工大病補助,是指已參加醫療互助活動的職工(最少只需繳納數十元互助金),因患大病住院,經過醫療保障制度及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醫保目錄內的個人自付費用,再扣除參加工會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普通病補助”后,在一個互助周期(年)內凈自付達到一定標準的,可通過職工“大病補助”資金給予救助。
今年的申請門檻降低后,職工自付標準從6000元降低至5000元,也就是說在扣除相關醫保報銷費用后,如果患病職工自付超過5000元,即可申請職工“大病補助”。
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
廈門已經辦了十年
據了解,市總工會非常重視省總工會出臺的相關政策,下一步將進行研究,確保上級政策在廈門貫徹執行,統籌推進,確保工作落實到位,保障我市參保職工的利益。
自2006年起,廈門市總工會在全省率先推出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現今已走過十個年頭。今年1月1日起,市總工會在全市組織開展的第11期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上,不僅延續了去年的保障項目,更是對“單病種醫療費用補助”和“單次住院醫療費用補助”兩項補助進行調整。
在服務保障上,首先放寬補助申請條件。對原申請條件中的“醫療費用自付總額”,取消“在醫保目錄范圍內”的限制。即,醫療費用自付總額為職工住院醫療費用扣除醫療保險已支付部分和床位費。取消“在醫保目錄范圍內”的限制,將讓更多的職工不再局限于原來的醫保目錄范圍內,報銷的范圍將更加廣泛,受益面更廣。 其次,調整補助起付基數。(1)單病種醫療費用補助, 60元、36元兩種保障計劃的補助起付基數統一調整為3萬元;(2)單次住院醫療費用補助,與4個補助標準對應的起付基數分別調整為1萬元以上(含,下同)2萬元以下(不含,下同)、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3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和4萬元以上。因為有了“取消了醫保目錄范圍的限制”,其實職工報銷的范圍將更廣,對病困職工的幫扶其實是更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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