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廈門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廈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教育部門起草制定了《廈門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于本月1日起正式實施。
昨日下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在廈門大學聯合舉辦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訓觀摩會,就新規對400余名相關人員培訓。
另據了解,廈門學校食堂提供的餐飲服務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參考依據了。記者昨日獲悉,我市監管部門已編寫發布了《廈門市學校食堂禁止使用的食品指導名錄》(以下簡稱《名錄》)。
學校食堂也不得使用硝酸鹽、亞硝酸鹽等食品添加劑。此外,《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也被禁入學校食堂。
學校食堂禁用食品有哪些?
1、生蔬菜沙拉、土筍凍、凍章魚和裱花蛋糕
2、高風險食物
河豚魚、鮐魚、青條魚、金槍魚、毛蚶、織紋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鯊魚肝、青魚膽、野生蘑菇、杏仁、枇杷仁、木薯、發芽馬鈴薯、牲畜甲狀腺及其他不明動物的器官、組織和腺體
3、直接入口的生水產品
包括海蜇、海帶、海產貝類、深海魚、蝦、蟹及其熗制、醬制、腌制、冰制品
4、加工原料
已死的甲魚、黃鱔、蟹、回收的剩余飯菜等,均不得用作學校食堂食品的加工原料。
5、非本單位加工的散裝直接入口食品
如熟鹵菜、涼拌菜、蛋糕、燒餅、油條等
6、藥材
《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以外的藥材,也禁止在學校食堂中使用
7、不建議食物
四季豆、扁豆含有皂素、植物血球凝集素等有害物質,如未煮熟食用后易出現中毒;鮮黃花菜含有秋水仙堿,食用后易引起食物中毒,也不建議學校食堂采購、加工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怎么管?
按照《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將建立轄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及變更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依法向社會公布并實時更新;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學校食堂,將實施重點監管。
《規定》還明確,學校食堂原則上應當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學校聘用餐飲服務管理團隊協助管理的,雙方應當簽訂委托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學校仍然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