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向貸款購車客戶
收取金融服務費
未事先明確告知,也未提供服務,卻堂而皇之地向貸款購車客戶收取金融服務費。2014年7月9日,原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消費者舉報,在對廈門眾騁汽車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這一情況。
經查實,該公司可提供為購買汽車的消費者辦理汽車按揭貸款或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的信用卡購車分期付款用于支付購車款。在購車消費者辦理汽車按揭貸款或信用卡購車分期付款的過程中,該公司所做工作均屬其與金融機構在合作協議中約定應履行的合同義務。該公司在未向消費者額外提供服務的情況下向消費者收取金融服務費,已構成了“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價外加價,收取未予標明或者沒有合法依據的費用,或者有其他價格欺詐行為的”行為。
經查實,該公司實際向75個消費者收取金融服務費共計352538.2元,扣除繳納的稅收后違法所得為332628.06元。2015年3月,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665256.12元,合計997884.18元。
【律師點評】
敢于質疑不透明收費
收費陷阱是最常見的消費陷阱之一。對經營者各種名目的收費,建議廣大消費者一要詳細了解價格構成,二要認真核對賬單內容,三要敢于質疑不透明的收費。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以向價格主管部門等舉報或者向大眾傳播媒介反映。
【案例4】
賣珠寶玩抽獎打折
故意提高中獎概率
項先生通過市長專線反映,2015年12月1日,他參加了廈門遠古風貿易有限公司的抽獎活動,中了“一等獎”,可以珠寶標價的0.8折優惠選購珠寶,他買了3件,消費5515元。事后項先生發現,該商家的中獎概率遠高于其所宣稱的“千分之二”,并認為珠寶是假的,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不同意。
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發現,該商家的抽獎箱其實只投放“一等獎”和“謝謝惠顧”兩種抽獎券。在消費者抽獎前,商家讓工作人員往抽獎箱再多投放一等獎獎券,提高消費者的中獎概率。調查過程中,商家提供了所銷售珠寶的鑒定證書,表示所售物品為真。經執法人員調解,兩名消費者獲得退款。
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商家不正當抽獎銷售珠寶的行為予以立案查處。因該當事人于2014年10月開展不正當抽獎銷售被行政處罰,2015年11月又實施該違法行為,最終被處以罰款6萬元。
【律師點評】
虛假“有獎銷售”屬欺詐
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體驗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屬于欺詐行為。本案例中,經營者應當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案例5】
網上標高菜品單價
再打折來引人消費
2015年8月6日,原廈門市思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消費者舉報,依法對廈門市亞珠餐飲有限公司進行日常檢查,發現該公司在其經營場所標示的菜品價格低于其在糯米網上宣傳的菜品價格,有涉嫌虛假宣傳的行為。
經查實,該公司通過團購網站有意做高菜品價值、做低團購售價,以擴大優惠幅度,從而吸引消費者的購買意愿,而團購網站所標示的價格卻遠遠高于實際的經營價格,屬虛假表示。當事人因此構成虛構價格從事不正當競爭行為。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亞珠餐飲有限公司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被處罰款3萬元。
【律師點評】
“不正當價格”也是欺詐
1.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誤導消費者,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既屬于不正當價格行為,也屬于欺詐行為。本案例中,經營者網上網下不同價,以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服務,誤導消費者,明顯構成價格欺詐。
2.當前我國價格機制改革日漸深入,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法治價,依法加強對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管,依法查處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因此,經營者不可抱僥幸心理,忽悠、欺詐消費者,賺取不義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