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介紹去買的抗癌藥竟然是假的;買了新車卻拿不到合格證;花數千元買了消費卡,老板卻關店玩失蹤……2015年,這些消費郁悶事實實在在發生了。
今天上午,市消保委聯合本報,獨家發布“廈門市2015年十大消費典型案例”,并委托廈門市消保委律師團骨干成員、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律師邱興亮權威點評,給消費者以警醒和維權借鑒。
【案例1】
假“耐克”賣給唯品會
涉案金額3000多萬
2015年1月,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涉案的公司為“廈門丸酷斯商貿有限公司”,被告人則為駱某、白某、丁某。
原來,2011年9月,該案被告人共同成立了“廈門丸酷斯商貿有限公司”,從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間,該公司將假冒的“耐克”運動鞋銷售給知名電商“唯品會”等商家,銷售金額共計3000多萬元。
2013年10月16日,湖里公安分局根據舉報端掉了這家公司,在該公司辦公樓及兩處倉庫查獲28190雙運動鞋。經鑒定均為假冒產品。
思明區人民法院判決該公司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罰金1000萬元;三名被告人均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