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37名違法嫌疑人的駕駛證擬被吊銷。這是昨天記者從廈門交警網獲悉的。
據了解,這37名違法嫌疑人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該違法事實有民警現場開具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被扣留的機動車駕駛證、酒精檢驗報告書、訊問筆錄、偵查終結報告等為證。廈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上述違法嫌疑人,擬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據廈門交警介紹,對于上述事項,違法嫌疑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也有權要求聽證。如果要求聽證,違法嫌疑人應在被告知后3日內向廈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地址:廈門市思明區蓮前西路8號)提出,逾期視為放棄聽證。違法嫌疑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辯或聽證要求的,廈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記者注意到,這37名違法嫌疑人有廈門本地駕駛人和其他地區駕駛人,違法時間集中在2011年至2015年,發現機關均為翔安交警大隊。(記者陳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