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廈門房屋交易市場很火爆,除了樓市本身的利好消息外,不少人的朋友圈還流傳著類似“購房成本要上漲”的消息,如“根據房地產市場變化情況,市房地產評估發(fā)展中心將于2016年4月1日對房產評估價格進行例行更新,2016年4月1日(含)后網簽的買賣合同,將按更新后的評估價作為計稅評估價格”“二手房交易營業(yè)稅將改為增值稅征收,目前房地產營業(yè)稅主要按5.5%來征收,但是按照業(yè)內的猜測,房地產營改增后適用稅率在11%,將增加稅負”等,加劇了購房者的恐慌。那么朋友圈轉發(fā)的文章是否屬實呢?
昨日,記者向廈門市地稅局進行了求證,來自地稅局的消息表示,廈門市政府有關部門目前無調整二手房計稅評估價格計劃。記者隨后了解到,網傳的房產評估價格更新的地區(qū)為深圳,也就是說,此前一直擔心4月1日后交易房產要多繳稅的廈門購房者可以放心了,二手房交易的計稅評估價格暫不會改變。
而關于二手房交易營改增,將增加購房者的稅負,中國稅務報進行了新聞澄清:“營改增會加重二手房交易稅負?不會!”該報道指出,二手房銷售屬于銷售不動產業(yè)務中的一種,按現(xiàn)行稅收政策屬于營業(yè)稅征稅范圍,在包括房地產在內的全行業(yè)“營改增”后,對于銷售二手房由原征收營業(yè)稅也就自然就改為征收增值稅了,因此,此項改變不存在針對二手房交易或房地產市場的任何其他特殊調控。目前,房地產行業(yè)營改增的實施方案尚未出臺,對于一般納稅人銷售房屋的增值稅稅率尚不得知,因此對于所有的假定稅率都無法作出評判。網傳的業(yè)內對房地產簡易計稅辦法是以前期營改增的類似規(guī)定來揣測的,不足為信。
而按照管理辦法,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自然人),是不能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這就意味著出售二手房的個人只能按照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計稅方式,也就是簡易征稅方式來計繳增值稅,而絕無可能按照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得出應繳稅額的方式來計稅。同時,按照財政部新聞發(fā)言人有關“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全面推開期間,擬對稅收優(yōu)惠政策原則上予以延續(xù)”的表述,原營業(yè)稅對于二手房交易的相關征免規(guī)定極有可能得以延續(xù)。即使是要征稅的情形,“營改增”后個人出售二手房繳納的增值稅與原應繳的營業(yè)稅也將持平或者還略有下降。因此,有關“營業(yè)稅改成了增值稅,是否會導致買賣二手房的負擔增加”的疑惑完全可以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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