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福廈門市委反腐辦下發《關于清明節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工作的通知》,重申有關紀律要求,加強節日期間廉潔自律工作。
《通知》指出,近日,市紀委通報了元旦春節期間4起駕駛員公車私用問題,當事人、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清明節將至,各級各部門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明紀律要求,強化監管措施。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追求道德高線,守牢紀律底線。黨員干部進行私人祭祀、掃墓等活動時,要加強自律,遵守公序良俗,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有關規定,不鋪張浪費,不講排場、比闊氣,不使用公款、公物、公車,或者利用職務影響向下屬或其他單位、人員借用車輛。
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以清明緬懷先輩為契機,繼承優秀傳統文化,弘揚家庭美德,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做到“戀親不為親徇私、念舊不為舊謀利、濟親不為公濟私”,以自身清正為家人樹立標桿,培育傳承弘揚廉潔家風,以良好家風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促進干部作風轉變,促進政風社風轉變。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認真受理信訪舉報,對違紀違規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