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前方車變道,涂某便抓住時機踩下油門沖上前,兩車碰撞刮擦。對方說要報警處理,涂某立馬掏出手機撥打110。他本以為交警還會像從前那樣認定是前車變道的責任,不過他失算了。交警告訴他:“你報的交通事故太多了,要進一步調查。”近日,涂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思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屢屢得手】 “肇事”車主理虧,一般會賠錢了事
2015年7月10日下午,吳先生載著女兒去醫院看病,在湖濱南路,吳先生準備變道,車身剛過了一半,后方涂某的車就撞了上來,涂某的車碰壞了左前燈。一下車,涂某就怪吳先生變道太快了,吳先生便提出報警認定事故的責任。之后,交警通過調取監控視頻,認為是吳先生變道妨礙了直行,應負全責。吳先生與涂某協商如何解決,涂某說:“我有急事要走,私了吧。”吳某也說:“我急著帶孩子去醫院。”經討價還價,吳先生給了涂某400元了事。
陳女士也遇到過這樣的事,在廈禾路上,她的車以類似方式與涂某的車刮蹭了,她也沒在意,繼續往前開。之后因為涂某報警,交警聯系陳女士。涂某也打電話給她,說她肇事還跑掉。陳女士覺得理虧,答應了涂某的要求,賠了他1800元。
涂某交代,從2015年春節至當年9月份,他總共發生了大約50次“交通事故”。
警方目前已經查明有22名車主受騙,賠償金共計1.3萬余元。
【作案手法】 選擇時機撞上去,讓人難以察覺
涂某今年48歲,上有年邁雙親,下有正在上大學的兒子。他說,他一家人2006年就來到廈門了,他曾經投資開廠失敗,之后就和妻子一直在打工,夫妻倆買的一輛吉利小轎車還在還貸,“兒子每月的生活費有時候都寄不起。”涂某說,經濟上壓力很大,他便想找一個賺錢的辦法。最后想到用自己的車制造“交通事故”獲賠償。
涂某將自己的這種手法稱之為“非刻意碰瓷”。為何說是“非刻意”呢?涂某說,他往往選擇巧妙的時機撞上去,而且選擇報警,在交警認定了事故責任之后,再勸對方車主私了,讓人難以察覺。“我開車一般不隨意變道,所以發生這種事故,報警也通常是對方的責任,對方車主比較急,就會直接付錢私了,如果我的車子是小傷,我拿了錢也就不修了,如果對方堅決要走保險,那我就去修車,但是那樣我一分錢都拿不到。”
【檢察官提醒】
遇事故盡量走保險
不給“碰瓷黨”留機會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認為,涂某以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騙取被害人錢財,其行為涉嫌詐騙罪。提醒廣大車主,遇到交通事故要及時報警,并盡量通過保險理賠來彌補損失,否則就容易給“碰瓷黨”留下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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