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門聯動,新民鎮桃園山莊路口的這處3360平方米的違建被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
昨日下午5點40分,隨著最后一堵墻被推倒,位于同安區新民鎮桃園山莊路口的這處3360平方米的違建被徹底拆除。對于長期戰斗在拆違第一線的執法人員來說,3000多平方米的違建拆除并不算最大,然而這次的拆除卻是歷次行動中出動人數最多的——同安區“兩違”治理辦、區委政法委、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新民鎮政府、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區衛計局、市第三醫院和區公證處等9個部門聯合出動400多名工作人員,終于拔下了這根“硬釘子”。
之所以說這是根“硬釘子”,是因為此番拆除已經是執法人員第三次對該處違建進行拆除,第一次成功拆除了地基,違建當事人卻不引以為戒,反而繼續進行違建,并且在執法人員第二次前來拆除的時候進行了嚴重的暴力阻撓,造成3名執法人員受傷。
這是繼一周前拆除百米高空上的違建之后(詳見本報3月17日A11版報道),同安區在整治“兩違”行動中啃下的又一根“硬釘子”。迎難而上打硬仗,對于這樣的違建“大戶”、“釘子戶”、“難纏戶”,同安區一向是堅決予以打擊,抓典型、拔硬釘,重點打擊面積較大、影響較惡劣、影響重點項目建設的違法建設,有力打擊違法建設侵占土地行為,保持拆違控違的高壓整治態勢,推進富美同安建設。
不聽勸阻
違建村民不整改反而搶建
桃園山莊路口這一地塊,位于連接同集路至桃園山莊的道路北側,毗鄰旁邊的中聯觀云溪樓盤。執法人員介紹,這是屬于桃園山莊的綠化地塊。
然而,去年11月,同安區執法局新民執法中隊在巡查過程中,卻發現該地塊上已經打起地基。經過查證,執法人員了解到,此處建設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手續,違建當事人是附近湖安村的村民周某全等人。于是,執法人員迅速啟動快查程序,去年11月12日,同安區執法局會同新民鎮政府聯合執法,對該處違法建設地基進行破碎拆除。
面對執法人員的拆除,周某全等人不僅沒有退縮,反而變本加厲,又一次進行搶建。1月22日上午,同安區執法局新民中隊在巡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復又進行違法建設。經現場勘驗,該建筑物占地面積1120平方米,采用鋼架結構,建設三層,建筑面積3360平方米,當事人自稱這是作為附近小區基礎配套設施使用。
據了解,新民中隊執法人員當場開具《責令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和《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建設,并于1月25日前改正,以上文書均送達當事人周某全。1月27日,新民中隊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改正情況,發現當事人周某全未進行改正,仍在繼續建設。1月28日,執法人員向其下發《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當事人逾期拒不執行。
遭遇阻撓
三名執法人員受傷
面對違建當事人的頑固,執法部門決定再次組織拆除。2月3日,同安區執法局出動兩百多名執法人員,打算進行強制拆除。然而,此次行動卻遭到了當事人的嚴重阻撓。
執法人員介紹,他們剛出現,周某全就在現場燃放禮炮召集人員,叫來七八十名不明身份的人員,并同時組織二三十部貨車、轎車堵住出入口,設置障礙,將違建物團團圍住,阻止拆除機械和執法人員進入現場。
在這種狀況下,執法人員只好徒步進入違建現場查看。“執法人員剛一進入現場,就遇到了多名暴力抗法人員的推擠和攻擊,隨后他們更是朝我們投擲預先準備的磚頭和未開封的啤酒瓶。”新民中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對方的暴力攻擊下,盡管執法人員均有佩戴頭盔,仍然有3名執法人員受傷。
抗法事件發生后,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但當事人仍未停止施工,利用春節期間進行搶建,行為性質十分惡劣。
記者從同安區執法局了解到,3月8日,帶頭暴力抗法人員周某全和周某文兩人被公安部門刑拘。
鍥而不舍
多部門聯合拆除到底
春節過后,該處違建一層部分甚至已經出租。對于此處不聽勸阻甚至暴力抗法的違建,同安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3月21日,同安區政府召開“兩違”專題協調會,區“兩違”治理辦、區委政法委、執法局、公安分局、法院、檢察院、衛計局、交警大隊、公證處和新民鎮政府、新民派出所、新民執法中隊等部門相關負責人一起參加了“兩違”專題協調會,研究部署對此處違建的拆除保障工作。
22日下午,作為拆違的主力軍,同安區“兩違”治理辦和區執法局工作人員繼續開會,根據此前的摸底情況,對拆除行動進行反復推演,針對違建地形以及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存在的風險,在圖紙上不斷修改行進路線、警戒力量部署位置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直至晚上6點多,最終的拆除方案一錘定音。
昨日上午,盡管天降大雨,但這絲毫沒有阻擋執法人員拆除違建的決心。上午8點30分左右,400多名執法人員和保障人員來到現場。違建當事人對此次執法行動也有警覺,當執法人員來到現場時,現場出入口和違建物周圍再次被貨車和轎車堵住。
不過,這些情況都在執法人員的預估范圍內,執法人員和執法機械迅速突破重重阻礙進入現場控制各個出入口,由區公證處工作人員對兩間已出租店面內的物品進行公證評估,隨后將相關物品搬離違建建筑后,執法機械展開拆除。執法人員介紹,此前新民執法中隊曾于3月15日送達《限期搬遷通知書》,責令承租人員3日內將存放違建物內財物搬走。
這是一次徹底的拆除。在瓢潑大雨之中,一輛有“長鉗”的巨型拆除機械和一輛挖掘機同時工作,特別是巨型拆除機械發揮出“長鉗”的優勢,不僅把磚墻推倒,還把這座鋼混結構中的鋼架一根根剪斷。經過一天的奮戰,這處違建終于被徹底拆除。
在拆除此處違建的同時,昨天下午,執法人員還對旁邊桃園山莊17號院內的一處違法建筑進行拆除,拆除違法建筑面積522.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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